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定向招生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浙江海洋學院2014年招生章程》要求,現將我校2014年高職護理定向招生錄取規則告知如下:
1.若考生已被單獨招生院校或前一批次征集志愿院校先行錄取,則該考生將不再參加定向招生錄取;
2.本次錄取規則參照《浙江海洋學院2014年招生章程》;
3.若文理科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高低,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投檔。單科順序排列:三類考試科目文科為語文、數學、外語、技術;理科為數學、語文、外語、技術。
4.考生如在簽協議前提出放棄,須書面聲明同時放棄該地所有定向招生志愿(須考生及家長同時簽字,并附上考生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復印件);
5.擬錄取名單將按1:1比例公示。開始公示之前,擬錄取考生須在協議上簽字。
特此告知。
浙江海洋學院浙江舟山群島新區
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籌)教學點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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