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報考江蘇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關于開考比例問題
答: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的程序核減招錄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公務員主管部門應及時通知報考被取消職位并已審核通過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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