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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14年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統一招生工作要以提高質量和促進公平為核心,進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強管理,規范秩序;要著力保安全、嚴考紀;堅持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工作服務考生、服務招生院校、服務社會的宗旨,確保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計劃
(一)招生院校及章程
凡經教育部核準,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和普通高校所屬的成(繼)教院(以下統稱“成人高校”),在我市均實行全國統一招生。
招生類型有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和高中起點升專科(以下簡稱“高起專”)三種。
學習形式分脫產、業余(包括半脫產、夜大學,下同)和函授三種,其中脫產最短學習年限為:高起本四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業余和函授最短學習年限為:高起本五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半。
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制訂本學校招生章程,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必須符合本校實際,內容包括: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性質、招生范圍、學習形式、學制及年限、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以及藝體專業測試的科目、時間、地點等。各成人高校應對其招生章程內容承擔法律責任、并負責解釋本校招生政策以及處理招生有關遺留問題。
在我市舉辦函授教育的成人高校必須履行函授站登記手續,經市教委審核批準并向社會公示后方可招生。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由教育部統一下達,凡未經教育部審核、無招生計劃的學校,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今年我市繼續實施教育部“考生報名和計劃編制方式改革”(以下簡稱“計劃編制方式改革”)。
考生報名和計劃編制改革的主要工作步驟如下:
1.根據教育部對“計劃編制方式改革”的要求,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應在其所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安排下,編報招生專業目錄(可暫不考慮招生人數);
2.在報名開始前,教育部匯總并下達《重慶市2014年各類成人高校全國統一招生專業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
3.由市教育考試院公布招生“專業目錄”,考生據此填報志愿;
4.報名結束后,由市教育考試院匯總考生報名及志愿信息,上報教育部;
5.計劃部門根據各校、各專業的生源結構,制定學校及專業招生計劃數;并對報考人數較少,社會需求不旺的專業或招生學校將作必要的調整;
6.在招生錄取工作開始前,教育部將下達《重慶市2014年各類成人高校全國統一招生專業計劃》(以下簡稱“招生計劃”),由市教育考試院再次公布;
7.因計劃調整所涉及的考生,可根據“招生計劃”重新填報志愿(第二次填報志愿)。
“專業目錄”和“招生計劃”將公布在如下網站:
(1)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http://www.cqksy.cn,下同)
(2)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下同)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結合。
2.網上報名時間
高中起點考生:8月20日至8月30日。
專科起點考生:8月20日至24日網上報名。8月25日至30日,由市教育考試院將專升本考生的報考學歷信息傳至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進行審核。
3.現場確認時間:考生本人于8月31日至9月5日到報考區縣招生考試機構進行現場確認。對于報考人數較多的區縣,可適當延長現場確認時間,具體由相關區縣自行掌握,并通知考生。
4.現場確認內容:照相、報名信息確認、志愿信息確認以及享受照顧政策申報審核等。
5.網上報名網址:
(1)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
(2)重慶招考信息網。
(二)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中起點本、專科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力。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核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的人員。
2.在中國定居并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到渝中區教育考試中心報名。
3.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⑴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⑵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⑶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⑷考生的報考專業原則上應與其所從事的職業相適應。
(三)報名和考試地點
考生可在戶口所在地報名,也可在工作或生活地就近報名。為使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或其轄區內集體報名點的工作更加高效有序,提倡先行網上報名,再到現場確認。考生必須在確認地區縣參加考試。
(四)報名辦法
報名工作由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除做好現場報名工作外,還必須按規定對轄區內集體報名點的報名工作進行管理。
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密切關注報名地與戶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杜絕大規模有組織的異地報考現象發生。
1.考生報名
考生要如實、準確填寫本人基本信息,并根據“專業目錄”準確填報層次、類別和科類等報考信息,以及院校、專業和學習形式等志愿信息。
2.高起本兼報高起專
報考高中起點本科的考生,可以兼報考高中起點專科。
3.志愿設置
高起本設置一個志愿,高起專設置二個順序志愿,專升本設置二個順序志愿。
4.志愿填報
考生首先選擇報考高起本、高起專、專升本或高起本兼報高起專,在選定報考類別后,根據招生“專業目錄”填報志愿。
考生志愿填報確定后不得改報;但在教育部下達“招生計劃”后,若某考生所報考的學校或專業在“招生計劃”中被取消,則該考生可以改報相同類別的其它學校或專業。改報辦法見本通知“第二次填報志愿”部分。
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和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及其函授站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的組織引導,高度重視,做好各項準備,落實志愿填報相關咨詢工作,提供一切條件確保填報志愿工作的順利進行。
5.現場確認
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和志愿填報的考生,按考區所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屆時考生需由本人攜帶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在職證明等原件前往,報考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須按要求出具相關執業資格證書。
報考專升本的考生需先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提交本人國民教育系列專科以上學歷證書的相關信息。網上報名結束后,由市教育考試院匯總全市專升本考生信息,上傳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進行網上審核,審核結果由市教育考試院反饋至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凡通過專升本學歷資格網上審核的考生,可以直接辦理后續報名手續;未獲通過的考生,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勸其放棄報考,若考生要求繼續報考,可以向考區提出報考申請,同時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必須書面告知考生:若考生在入學時仍不能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的學歷認證,則可能承擔錄取學校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習期滿后不能獲得畢業證書的后果。
6.報考“重慶市農村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成人大專”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除身份證外,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和區縣人事局審核批準的《重慶市農村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學歷教育申請表》(見附件1),其報名程序、考試及錄取與其他考生一致。
7.報考“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礦業類專業成人大專單獨招生”的考生,持身份證、與煤礦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礦業類從業人員成人大專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批表》(見附件2),到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報名。經學校初審合格后由學校按市教委關于礦業類專業單獨招生考試的要求組織考試,并在其他考生現場確認時向學校所在地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提出預錄名單及上述證明材料,預錄名單經學校所在地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和市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方可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未錄取的考生可再報考其他院校。
8.根據衛生部的要求,醫學類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文憑將不能作為參加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考試的依據。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須書面告知考生有關信息,請慎重填報。
9.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對考生報名信息校驗后,打印出《考生報考信息確認單》(內含考試誠信承諾及考生需知曉事項)正本及其副本,由考生核實簽名,副本交考生保管,作為考生領取《準考證》的憑證,正本留存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材料保存期為3年。
10.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向市教育考試院提供準確的考生數據,具體如下:(1)考生基本信息;(2)考生照片(可由考生本人提供,不符要求的要現場拍照)信息;(3)考生特征信息,即考生是否符合照顧條件;(4)考生志愿信息。
(五)考生享受照顧政策及審核
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有多項照顧政策,凡符合條件的考生,提出申請并通過審核及公示者,錄取時可享受加降分照顧,最高可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學習,詳見本通知“錄取辦法”部分。
照顧政策中有關照顧項目、加分分值、免試入學條件等內容,考生網上報名時由報名系統自動強制提供考生閱讀,市及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視為送達考生,個別未參加網上報名的考生,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在現場確認時將以上情況書面送達考生。
申報享受政策照顧的考生現場確認時須交驗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要指派專人對原件進行審核。審核工作遵循“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審核人員要在復印件上簽章,原件歸還考生,復印件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留存1年備查(便函形式的證明材料留存原件)。
為防范、打擊弄虛作假行為,完善監督機制,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和市教育考試院將同時對申報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及照顧項進行公示,只有通過公示的考生才能享受照顧。
(六)考試適應性練習及體檢
1.所有考生要認真進行考試的適應性練習,以正確掌握答題卡填涂方法,適應性練習的試卷及答題卡可從“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成人高考板塊考生必讀欄目中下載,由考生自行練習。
2.考生報名時不進行體檢,體檢工作由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學后自行安排。
三、考試組織管理
考試的組織嚴格按《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工作手冊》及《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成人高考考務工作的通知》執行。
(一)組織領導
各區教委及招生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積極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安全保密和平穩有序。
(二)保障措施
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保密室的建設和管理,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層層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建立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機制和報告制度。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試題的絕對安全。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市教育考試院,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凡出現失泄密事件,均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三)考點設置
考點原則上應設置在區縣政府所在地,如確需在區縣政府所在地之外設置考點的,必須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
考試應安排在標準化考場進行。
(四)試卷安全保密
全國統考的試題(包括副題)在啟用及使用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在考試結束后至使用結束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考生答卡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省級命題的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并使用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在考試結束后至使用結束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考生答題卡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成人高考的所有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均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委托具有保密印刷資質的單位印制。
(五)督考巡考
為了加強對成人高考工作的督促檢查,考試期間,將向各區縣派出督考和巡考人員,深入考點檢查、指導、監督、考評。
(六)準考證
考生的《準考證》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制作,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于考試前一天發給考生本人;免試生沒有《準考證》。
四、考試
考生須憑本人《身份證》和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制發的《準考證》參加考試。
(一)考試科目
⒈高起本(兼報高起專)
⑴文史類:語文、數學(文史類)、外語、史地。
⑵理工類:語文、數學(理工類)、外語、理化。
⒉高起專(含高職)
⑴文史類:語文、數學(文史類)、外語、公民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⑵理工類:語文、數學(理工類)、外語、公民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⒊專升本
專升本統考科目為政治、英語和專業基礎課,共3科。專業基礎課根據各學科門類的特點設置8門(見附件3),由招生院校按專業的需要規定考生應試其中1門。
⒋高起本、高起專的外語考試,分英、俄、日3個語種。
⒌招生院校對部分專業規定了專業測試或特殊要求,有關測試的科目、時間、地點,請考生注意所報專業的相關信息并咨詢招生學校。
6.藝術和體育類專業招生必須對考生進行專業加試,專業加試命題和考試由招生院校自行負責組織。各招生院校的加試要求必須在招生簡章中予以說明,招生簡章在8月22日前報市教委審核,經審核后由市教育考試院在門戶網上公布。考生的專業加試成績及招生學校確定的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必須于10月17日前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二)計分辦法
⒈所有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⒉報考高中起點藝術類的考生,其數學考試成績不計入投檔分,但要載入電子檔案,供招生院校錄取時參考。
⒊招生院校規定的專業測試科目計分辦法由測試院校確定,其成績不載入電子檔案,由測試院校存檔,供錄取時參考。
(三)考試時間
2014年全國各類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于10月25、26日進行。高中起點本、專科各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升本各科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考試具體時間安排按“2014年全國各類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表”執行(見附件4)。
(四)考試命題
2014年各類成人高考依據2011年版《全國各類成人高學校招生復習大綱》,由教育部統一命題。
高起專《公民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科目,按《公民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讀本》(2014年版)中的考試說明,由我市自主命題。
(五)考務要求
為配合網上閱卷工作,試卷將全部采用便于機讀的模式制作,分為試題卷和答題卡,試題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類。客觀題用2B鉛筆填涂,主觀題用0.5mm黑色簽字筆在規定的題號及區域內做答。
為避免考生攜帶違禁物品進入考場和保證答題效果,市教育考試院將為考生準備標準文具袋。考生現場確認時原則上要求購買標準文具,與《準考證》一并領取。
未訂購標準文具的考生,請按以上要求自備質量合格的文具。
五、評卷及成績發布
(一)評卷工作
今年,我市全國各類成人高校統一招生考試評卷工作實行全科目遠程網上評卷。評卷工作實行“重慶市教委領導,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組織,重慶師范大學具體承辦”的管理體制。
試卷掃描、卷庫管理、中心數據庫的維護和管理等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遠程網上評卷場的管理和評卷工作由重慶師范大學負責。
(二)成績發布
11月17日公布考生成績,各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打印“考生成績通知單”,考生可憑《準考證》領取。
考生可通過“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和“重慶招考信息網”免費查詢成人高考成績。
(三)分數復查
考生可申請分數復查,但不查卷。考生總分復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凡要求復查的考生,應于11月18日12:00前到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完善手續,區縣招生考試機構于11月20日18:00前將申請查分登記信息傳給市教育考試院。分數復查結果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通知考生本人。
(四)錄取分數線
市教委將于11月17日劃定各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向社會公布。
(五)招生計劃
市教育考試院將在分數線公布的同時,在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上公布《重慶市2014年各類成人高校招生計劃》,以供考生查閱。
六、第二次志愿填報
(一)填報對象
第二次填報志愿的對象為:考生第一次填報的學校或專業在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中取消了招生,凡涉及的考生均可重新改報其它學校或專業。
(二)填報規則
凡符合第二次志愿填報條件的考生按以下規則填報志愿:
1.考生不得改變報考科類改報本科類以外的學校;
2.考生只能對涉及計劃變更的志愿進行改報。
(三)填報時間
第二次填報志愿時間:11月28日9:00至18:00。符合第二次填報志愿的考生,根據《重慶市2014年各類成人高校招生計劃》,第二次填報志愿。
(四)對放棄填報的處理辦法
逾期未填報志愿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第二次填報。
七、錄取辦法
成人高等學校在渝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委領導,市教育考試院具體實施。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即由市教育考試院向招生學校提供符合報考條件且成績達到分數線要求的考生電子檔案,供招生學校審錄。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學校自行確定,同時,由招生學校負責對未錄取考生進行解釋,并處理有關遺留問題。
錄取將嚴格執行各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重慶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檢查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各招生學校要發揮本校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建立自我約束機制,加強自我監督。為落實教育部“陽光招生”要求,市教育考試院在錄取期間將及時向社會公布錄取相關情況。
成人高校專科計劃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在渝招生計劃數的105%左右。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學校提出書面報告,經重慶市2014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錄取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錄取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調整。
招生院校自行選擇合適的地點,通過網絡下載或上傳考生電子檔案,準確、高效地完成錄取工作。錄取的全部過程將由計算機記錄并存儲,以備查。
(一)錄取準備和實施
⒈分數線的劃定將以各類招生計劃數、有效生源數和錄取比例為主要依據。其中,高中起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高中起點文、理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⒉錄取時間將在《重慶市2014年全國各類成人高校在渝招生網上錄取實施辦法》中通知。
(二)照顧錄取政策
⒈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市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⒉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市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⒊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經本人提出申請,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經市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專升本學歷教育。
⒋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⑴獲得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區、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⑵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⑶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⑷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⑸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
⑹貧困區縣的考生、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⑺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香港、澳門、臺灣省籍考生;
⑻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⑴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
⑵散居非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⑶三峽庫區搬遷移民考生。
符合且申報上述照顧政策的考生,須于報名確認時,交驗相應的照顧證明材料原始證件及復印件,其中:貧困區縣戶籍考生,在戶籍地報名考試,可享受貧困地區照顧政策。報名時考生須出具本人戶籍頁原件;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或戶籍頁原件報考,可享受聚居區少數民族照顧政策;三峽庫區淹沒鄉鎮的搬遷移民考生,須提供由區縣移民局出具的相應證明;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市、區縣(自治縣)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辦理。
凡申報照顧錄取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到區縣招生考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申報者及其申報照顧項目將在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公示欄及考點公示欄進行三級公示。
符合上述兩項或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最多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一項照顧政策,不得累加。
(三)錄取數據及錄取名冊
市教育考試院、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要準確核對和妥善保管招生錄取階段的所有數據及相關文件資料。錄取新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提出,報錄取領導小組審核。錄取結束后,市教育考試院要向教育部報送錄取新生數據,并向招生院校提供2014年錄取新生名冊及錄取新生數據。招生院校必須按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錄取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
考生通過“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和“重慶招考信息網”免費查詢錄取信息。
(四)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后,招生學校要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應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對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新生,招生學校必須進行第一學歷復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相應層次及以上畢業證書者,由招生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有關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八、招生經費
招生經費根據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于制定〈重慶市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及收取辦法〉的通知》(渝價〔2000〕113號)、《關于調整我市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02〕165號)、《關于調整我市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04〕636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每位應試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140元;每位免試生繳納報名費50元。
報考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礦業類專業單獨招生的考生,由學校代收報名考試費。
每錄取一名新生,由招生學校向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繳納招生經費60元。
九、強化安全責任,落實責任追究
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招生考試機構,各招生學校,要充分認識當前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安全所面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成人高考安全工作。各地主要負責同志要把安全保密作為第一要務,親自抓、負總責。要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層層抓落實,把安全保密工作責任落實到崗、到人。要明確每個部門、每個崗位的工作職能和安全管理雙重職責,切實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不負責任、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問責。
十、違規處罰
對違反考試有關規定應予處罰的,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執行。
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應予處罰的,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執行。
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礦業類從業人員成人大專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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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農村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學歷申請表: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礦業類從業人員成人大專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批表》來源于 重慶市萬州區招生考試信息網,最近更新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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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慶市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統一招生專升本各學科門類考試科目設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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