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操作手冊。
一、錄用計劃申報
1、計劃編制原則
招錄機關要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根據職位空缺情況和職位要求提出招考職位、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
2、條件設置要求
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在設置報考資格條件時,不得設置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
(1)學歷條件。一般應設置大專以上學歷,如職位有特殊要求,需設置中專(高中)學歷的,需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對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加以限制。
(2)專業條件。設置專業條件原則上要按省里統一印發的專業分類目錄中的專業大類設置。確需設置小專業條件的,招錄機關應對該職位進行描述,說明理由,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并在職位表中公布該職位描述。鄉鎮職位和綜合管理類的職位原則上不得設置小專業條件。
(3)年齡條件。招錄職位一般不單獨作年齡限制,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在招考公告中明確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如職位特殊,確需對年齡進行必要限制或放寬的,需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招考公告中予以明確。
(4)性別條件。招考職位原則上不能設置性別條件。確屬法律法規對從業人員性別有規定或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對工作性質有特殊要求的行政執法類職位,如確需對性別方面提出要求,應按一定的男女性別比例,分列職位,并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對某些工作性質有特殊要求,不適宜女性或男性的特殊職位,在條件欄中不能限制性別,但可在備注中作如下注明:“本職位不適合女性(或男性)”,提醒考生慎重選考。
3、申報程序
招錄機關編制錄用計劃,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逐級上報。設區市以下機關的錄用計劃,經設區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計劃申報工作通過網絡進行。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
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規定的面試比例,確定各職位入闈面試人員。對面試人數不足的職位,全省統一組織網上公開調劑。
2、面試前資格審查
入闈面試人員要在招錄機關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招錄機關除在網上公布資格審查時間、地點、攜帶材料、注意事項外,還應采取其他措施通知考生本人。資格審查的有關安排要方便考生。對審查不通過的,招錄機關要向考生說明理由、解釋政策,切忌簡單處理。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放棄。
3、面試人員的遞補
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產生的面試名額空缺,按規定予以遞補。省直單位遞補面試人員名單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設區市以下機關遞補面試人員名單由設區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遞補面試人員名單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上網公布。
需要遞補面試人員時,從該職位所有未入闈人員(含原報本職位調劑到其他職位未入闈人員及原報其他職位調劑到本職位未入闈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考生在原報職位與調劑所報職位均可遞補面試時,可在這兩個職位中選擇一個職位遞補面試。如出現無人可遞補的情況,則相應調減或取消錄用計劃。調減或取消錄用計劃按照“不足調減1個計劃時不調減”的原則進行,但如無法形成競爭則取消職位。面試時如出現考生臨時缺考、違紀等情況,其面試成績以零分計算,但該職位招考計劃不再調減。當職位面試人數與招考計劃數相等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面試小組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4、面試
面試按《江西省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錄用面試實施細則》(贛人發〔2003〕53號)組織實施,實行全省統一時間、統一命題、統一組織。
省直機關的面試工作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或委托招錄機關組織實施;設區市以下機關的面試工作由設區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考點設在設區市所在城市,不在各縣(市)設置面試考點,也不委托縣(市、區)組織面試。
面試考官的資格和管理,按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錄用面試考官資格管理暫行辦法》(贛人發〔2003〕53號)執行。面試應按規定組成面試考官小組。為保證考官精力集中,每個面試小組一天安排測試的考生原則上不能超過25人。
面試應當邀請紀檢監察等部門進行全程現場監察,保證公平公正。
面試考場的組織管理,按照《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考場規則》等有關文件執行(見附件1—5)。
面試抽簽采取“雙抽簽”的方式,即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分別進行抽簽。考生抽簽應在候考室集中封閉管理后進行??脊俪楹瀾诿嬖嚠斕煸谥付ǖ攸c集中封閉管理后進行。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采用計算機進行隨機抽簽確定考官分組。有兩個以上面試小組的,面試考官實行二次抽簽,即考官先抽簽確定組別,再由各組主考抽簽確定本考官組測試哪組考生。
5、面試成績修正
為避免和減少因面試成績修正引起的誤差,招錄機關在設定招考職位時,一般不宜設置招錄計劃數超過10人的職位。招錄人數較多時,應盡量進行拆分。如:鄉鎮選錄生職位可將招錄計劃落實到縣或鄉鎮,人民警察職位可按專業或其他條件拆分。確需設置招錄計劃數超過10人的職位的,需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
同一職位面試人數較多,需要2個或2個以上面試考官小組共同完成時,應對面試成績進行修正。修正公式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試小組得分×(同一職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計算平均分時,應先去掉異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個或2個最高、最低分。
采用修正辦法的職位,參加面試考生應通過抽簽隨機平均分為若干個面試小組(每個小組不少于15人),面試前應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計算辦法,并由考生代表簽字證實。面試后應向考生宣布其在面試小組的面試成績,并同時向考生說明其最后得分在全部面試完成修正后公布。面試完成后,應及時公布同一職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考生平均分、考生在面試小組得分、考生最后得分、修正系數和計算方法。
6、保密工作
面試試卷在使用結束前屬絕密件,使用結束后一年內列為機密件。使用前由考場監察人員啟封、清點,使用后由考場監察人員清點、密封,交試卷回收工作人員,在監察人員監督下全部銷毀。
面試測評表及計分軟件屬機密件,須由監察人員啟封后,由面試實施部門按規定進行復制,內容不得外泄。使用完的評分表須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查閱。未使用的評分表和考官使用的平衡表,應與面試題本一起銷毀。
接觸面試題本、面試評分表及計分軟件的人員,包括面試考官、監察人員和工作人員均需簽訂保密責任書(見附件6)。
三、專業科目考試
1、專業科目設置
專業科目考試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需要設置。無特殊需要的職位,一般不設專業科目考試。職位工作性質特殊,確需進行專業科目考試的,由招錄機關提出,經設區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經批準同意設置專業科目考試的,要在職位表中注明專業考試科目,并編寫專業科目考試大綱,與招考公告一并向社會公布。公告要求進行專業科目考試的必須進行專業科目考試,未公告進行專業科目考試的不得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2、考務工作
專業科目考試的命題、閱卷等考務工作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委托相關機構組織實施。專業科目考試的命題、考試、閱卷等環節的組織,要嚴格執行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確??荚嚢踩?。
四、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按照原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人發〔2001〕74號)組織實施,合格標準在招考職位或招考公告中明確。
2、體能測評組織部門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并入闈面試的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設區市以上公安部門會同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能按總成績排序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體能測評應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缺席人員視為自動放棄,不再補測。
3、分組和測評順序
考生體能測評的分組和出場順序通過抽簽決定。體能測評項目一般一天內完成。測評項目的先后順序,應先測試對體能消耗較小的項目,后測試對體能消耗較大的項目。
4、場地要求
場地和天氣條件應適合體能測評的需要。組織體能測評的部門應事先了解氣象情況,妥善安排好體能測評的場地和日期。如遇場地積水或天氣惡劣等情況,不適宜進行體能測評的,應暫緩或改日進行。
5、重測規定
測評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當場提出重測。1000米(或800米)可在90分鐘后重測1次(考生同意也可提前進行),其他項目允許考生稍事休息后,當場重測2次。
五、體檢
1、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對體檢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職位,按原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人發〔2001〕74號)執行(如國家出臺新的特殊職位體檢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2、體檢組織部門
體檢工作由設區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體檢應當在設區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應在組織體檢部門規定的時間進行,未經同意無故缺席考生視為放棄,不再補檢。
3、體檢注意事項
體檢醫生、考生、監察人員、工作人員要遵守《體檢守則》(見附件8)。考生還須閱簽體檢須知(見附件9)。
身高測量應在體檢當天上午進行,測量時應使用經質量技術監察部門檢定合格的測量器材,測量結果精確到厘米,厘米以后的四舍五入。測量結果當場書面通知考生,考生應對身高測量結果簽字確認。
4、復檢
招錄機關或者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規定向體檢組織部門提出復檢。必要時,設區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也可以要求體檢對象復檢。招錄機關或報考者提出的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且必須在設區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中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經過體檢難以給出明確結論,體檢機構建議進一步檢查的,不屬于復檢。
身高當場復檢,并由更換的醫務人員完成,考生應在復檢結果上簽字確認(考生拒絕簽字的,由在場的工作人員及紀檢人員簽字說明情況)。其余項目的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負責組織體檢的部門提出,復檢時間一般安排在距上次體檢最少7天以后(考生同意也可提前進行)。復檢一般應更換體檢醫生或檢驗人員。
六、其他
對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體檢后考生自愿放棄、錄用審批資格條件不符等情況,不再進行遞補。
本操作手冊僅對考錄有關環節進行補充規定,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操作手冊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易賢網溫馨提示:
《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保密保證書.doc》、《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考生體檢須知.doc》來源于江西省公務員局,最近更新2014年8月25日。
易賢網下載后為“.zip”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word制作,請確保您使用的電腦已安裝此類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更多信息請查看江西省政法干警招錄考試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