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泰州軍分區《關于實施退役士兵村官培養工程的意見》(泰發〔2014〕7號)精神,全市今年計劃選聘一批退役士兵到村(涉農社區)任職。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聘數量
全市擬選聘47名退役士兵到村任職,其中,靖江市5名、泰興市10名、興化市13名、海陵區4名、高港區5名、姜堰區8名、醫藥高新區2名。
二、選聘對象
選聘對象為泰州市范圍內的農村籍退出現役士官及退出現役滿3年義務兵。
三、報名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組織紀律觀念強。熱心基層工作,有志于到農村施展才華,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社會工作能力;
2.具有泰州本地戶籍且入伍前或現戶籍所在地為行政村或涉農社區,其中,義務兵須在2011年12月31日前退役;
3.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目前已在鄉鎮或村工作、未進村“兩委”班子、表現優秀的退役士兵,可由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推薦報名,具體資格條件可適當放寬,其中,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學歷放寬至初中及以上、義務兵退役時間放寬至2012年12月31日前。
四、選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選聘工作由市委組織部、民政局牽頭組織,各市(區)委組織部、民政局共同負責,鄉鎮黨委配合實施。按照發布簡章、報名推薦、資格審查、筆試、面談、體檢、公示、聘用任職等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發布簡章
8月28日起,通過泰州黨建網(www.tzdjw.gov.cn)、泰州市民政局網站(www.jstzmz.gov.cn)和泰州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服務網(www.052381.gov.cn)向社會公布選聘簡章。
(二)報名推薦
1.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個人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可直接到市直或本人戶籍所在市(區)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填交《泰州市選聘退役士兵到村任職報名表》(一式兩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退出現役證、部隊任職證明、受部隊團級及以上表彰獎勵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以及2寸正面免冠照2張。入伍前為農村戶籍、現戶籍不在農村的報名者,還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本人確有特殊情況難以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除必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報名者的各類材料外,還須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組織推薦,由鄉鎮黨委從目前已在鄉鎮或村工作、未進村“兩委”班子、表現優秀的退役士兵中遴選,并填寫《泰州市選聘退役士兵到村任職推薦表》(一式兩份),連同個人報名所需的各類材料,直接交所在市(區)委組織部。
《泰州市選聘退役士兵到村任職報名表》和《泰州市選聘退役士兵到村任職推薦表》可直接到各報名點領取,也可登錄泰州黨建網、泰州市民政局網站和泰州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服務網下載。
2.報名時間:8月30日-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節假日不休息)。其中,組織推薦截止時間為9月5日上午11:00。
3.報名地點:市直報名地點設在泰州職業技術學院求是樓114室,各市(區)報名地點設在各市(區)民政局。
(三)資格審查
各市(區)委組織部、民政局對照報名條件,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各市(區)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本市(區)擬選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由市委組織部、民政局研究確定核減或取消選聘計劃,相關信息及時在相關網站公布。
(四)筆試
筆試由全市統一組織,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具體內容為相當高中學歷應知應會常識及農村工作基礎知識。筆試時間為9月13日上午9:30-11:30,地點及考場詳見準考證。準考證請于9月12日至所報名市(區)民政局領取。參加筆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筆試成績在泰州黨建網、泰州市民政局網站和泰州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服務網公布。
(五)面談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市(區)為單位,按照選聘計劃數1:2的比例,分別確定參加面談人員,由全市統一組織面談,重點對報名動機、綜合素質及適崗能力等進行考察了解。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依據面談成績,結合政治面貌、表彰獎勵、部隊任職、組織推薦等情況,進行綜合積分。根據綜合積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本市(區)選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全市統一組織。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綜合積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七)公示
市委組織部、民政局對體檢合格的擬選聘人員,在泰州黨建網、泰州市民政局網站和泰州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服務網進行公示。
(八)聘用任職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市(區)委組織部、民政局會同相關鄉鎮黨委研究確定聘用及任職方案,并交由鄉鎮黨委辦理任職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五、政策待遇及考核管理
1.選聘對象一般在本人戶籍所在村任職,也可統籌安排在所在鄉鎮范圍內跨村任職。
2.選聘對象在聘用期內享受任職村干部副職的報酬和考核等待遇(含養老和醫療保險)。
3.選聘對象聘用期為3年,其中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聘。任滿一個聘期、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的,可按照有關程序續聘,任滿三個聘期、未當選村“兩委”副職以上干部的,原則上不再續聘。
4.選聘對象在聘用期內應參加泰州職業技術學院社區管理與服務專業免費成人教育學習,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學歷。
5.選聘對象在聘用期內,表現優秀、黨員群眾認可的,及時推薦參加村“兩委”副職以上干部的選舉。工作實績突出、發展潛力大的,作為鄉鎮后備干部進行培養和使用。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選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23-86886300。
七、本簡章由泰州市委組織部和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1.泰州市:0523-86886259(組織部組織處)
0523-86198883(民政局安置處)
0523-86664500(泰州職業技術學院)
2.靖江市:0523-89181515(組織部組織科)
0523-89182609(民政局安置科)
3.泰興市:0523-87653600(組織部組織科)
0523-87711131(民政局安置科)
4.興化市:0523-83326199(組織部組織科)
0523-83256613(民政局安置科)
5.海陵區:0523-86226199(組織部組織科)
0523-86391123(民政局安置科)
6.高港區:0523-86966087(組織部組織科)
0523-86960281(民政局安置科)
7.姜堰區:0523-88869106(組織部組織科)
0523-88212854(民政局安置科)
8.醫藥高新區:0523-89690202(組織部組織處)
0523-89690159(民政局安置處)
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
泰州市民政局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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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選聘退役士兵到村任職報名表和推薦表.doc》來源于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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