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3年錄取規則
1.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藝術類本科線(無生源地藝術類本科線或者線低于當地二本線65%的,按照當地二本線的65%折算)
2.生源地省市藝術統考合格
3.專業一試成績合格
4.根據“專業二試成績占60%、文化成績占40%的加權綜合分”錄取
綜合分=( | 校考專業成績 | ×60 + | 文化成績 | ×40) |
校考專業合格線 | 生源地藝術類本科線 |
無生源地藝術類本科線或者線低于當地二本線65%的,按照當地二本線的65%折算)
5.根據專業需要,參考高考單科成績
6.錄取時不分文理,根據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7.專業校考成績全國前20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文化課達到我校要求的分數線,不參加綜合分排隊,即予錄取。
2014年新的錄取規則
1.文化課成績達到教育部規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2.生源地省市藝術統考合格;
3.校考專業課成績合格;
4.根據綜合分錄取:
綜合分=( | 校考專業成績 | ×100 + | 文化成績 | ×100) |
校考專業合格線 | 生源地本科一批線 |
5.錄取時不分文理,根據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6.校考專業課成績全國前20名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要求的分數線,不參加綜合分排隊,即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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