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樣式及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財會〔2013〕9號)通知要求,我區決定于2014年1月1日起開始頒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新版證書使用范圍
新版證書在全省(不含青島市)范圍內使用,原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再頒發。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直接頒發新版證書,已持證或外省調入會計人員需換領新版證書。
二、新版證書換發時間
嵐山區已持證人員換領新證工作應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會計人員換證時應按要求完成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學習,換證期間舊版證書仍然有效。根據我區實際,2009年及以前年度老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于2014年12月31日前換發完畢,2010年-2013年辦理的老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于2015年12月31日前換發完畢。因換證工作業務量大,且需本人現場采集照片和指靜脈信息,持證人員較多的單位(超過30人)需到區財政局會計科提前預約,預約電話:0633-2613411。
三、具體換領方法
(一)對通過考試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會計管理機構應對填報信息進行認真審核,并驗證考試期間采集的身份證、指靜脈和抓拍圖像資料。證書“封二”照片采用考試時現場采集的照片信息。
(二)已持證會計人員換領新版證書,應在規定期限內由本人攜帶舊版證書、身份證原件及發生變化信息的相關證明材料到原證書所屬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審核換領新版證書。新版證書照片信息當場采集并打印到證書上,同時采集持證人的指靜脈信息。
(三)外省調入我區的會計人員,應在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3個月內持原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省調出登記表,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屬于企業的)復印件,無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和索引頁、本人頁的復印件或居住證明原件、復印件,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換領我省新版證書。新版證書照片信息當場采集并打印到證書上,同時采集本人的指靜脈信息。
(四)因證書遺失或損毀需重新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我區持證人員,應當在日照市財政局網站履行公告程序,持有關證明材料,向區財政局會計科申請補發新版證書。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核實無誤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予以頒發新版證書。
嵐山區財政局
2014年8月29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會計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