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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精神,現就江門市蓬江區2014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招考條件
(一)報考崗位
具體見《江門市蓬江區2014年下半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專業要求參考《廣東省2014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其中年齡的計算:
30周歲以下是指1983年9月25日后出生;
35周歲以下是指1978年9月25日后出生;
40周歲以下是指1973年9月25日后出生;
45周歲以下是指1968年9月25日后出生。
(注:應屆畢業生不設年齡限制)。
7、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與從事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8、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指在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不含2013年及2013年以前暫緩就業畢業生),且須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的,必須使用最高學歷專業報名;社會人員可用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專業報名。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應聘的,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9月25日。
二、招聘程序
(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公告;
(二)考生按公告要求上網報名;
(三)考生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
(四)擇優選拔擬聘用人員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六)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試用手續。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5日9:00時至17日16:00時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系統24小時開通,報名頁面從“江門市人事考試院網站”(http://www.jmkszx.com)進入。應聘者須嚴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的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流程如下:
登錄相關網站---閱讀應聘相關文件---注冊用戶---閱讀網上報名協議---網上填表(簡體字)---選擇崗位報名---接受用人單位網上審核---確認通過審核---打印報名表(須雙面打印,資格復審時時使用)---完成報名。
(三)報名要求
1、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如對所報崗位要求不清楚的,應聘者可在正式報名前向用人單位咨詢。
2、應聘者要踐行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在規定時間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報名資料,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四)資格初審
招聘資格初始審核由用人單位負責。用人單位于2014年10月15日9:00時至17日18:00時期間,通過網絡對應聘者填報資料提出是否同意應聘的審核意見。審核期間發現問題的,用人單位將與應聘者聯系。如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用人單位告知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
已通過用人單位資格審核的應聘者,可打印報名登記表,且不能對報名資料作任何修改;沒有通過用人單位審核的應聘者,可在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限內改報其他崗位,在截止報名后沒通過審核的應聘者不能重新報名。
(五)打印準考證
應聘者須于2014年10月22日上午9:00時至10月25日上午9:30登錄網站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應聘者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組織考試
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或技能測試)。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占50%。考試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時間為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者應按準考證上的要求依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按崗位分類設置為A、C類。
A類為通用性公共管理崗位,考試內容為政治、法律、公文處理與寫作、職業能力測試等公共基礎知識。
C類為衛生技術類崗位,考試內容為衛生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解剖學或護理學等醫學綜合知識。
3、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通過筆試確定面試人選的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對象。通過筆試確定面試人選的崗位,按同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組織實施。面試由區人社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
3、面試前資格復查。面試前,用人單位須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復審,復審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確定后通知應聘者。復審時,應聘者須向用人單位提交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1)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報名登記表;
(2)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技能等級及其它方面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江門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者須同時提供相關工作經歷的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材料。應聘者為國有單位正式員工,或為2013年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4、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應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向應聘者公布。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五、體檢
(一)體檢對象
在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范圍中,按同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人選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連同綜合成績一并由區人社局公布。
(二)體檢工作要求
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在面試后的10個工作日內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表由區人社局統一發放。體檢程序、項目、紀律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定。在體檢過程中,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體檢完成后,如視力、聽力、血壓、心率4個項目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應聘者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統一安排復檢,最多可復檢2次,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如體檢醫院對其它體檢項目未能作出體檢合格結論的,應聘者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3日內可向用人單位提出復檢的書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用人單位須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七、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可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崗位應聘者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一)面試人選不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或放棄面試的;
(二)體檢人選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選不合格被淘汰,或考察合格人員放棄錄用機會的。
是否遞補人選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并書面報區人社局。
八、資格復查及公示
體檢、考察工作最遲于2015年2月底前完成,完成后由區人社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應聘者的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現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區)組織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經區人社局復審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在上述網站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
九、試用及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區人社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辦理報到、關系及檔案遷移、聘用合同簽訂等手續。聘用后,由用人單位組織試用,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被聘用人員為大中專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合同規范樣式由區人社局提供。考生聘用后用人單位不提供住宿,須考生自理。
十、監督管理
應聘者、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省政府《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印發〈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江人社發〔2010〕573號)行為的,應追究責任。監督舉報受理部門及電話: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750-8222871、0750-3412698。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二)招聘政策咨詢由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受理,電話為0750-8222871、0750-3412698。網上報名技術咨詢由市人事考試院受理,電話為0750-3873700、0750-3873723。
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25日
附件1:江門市蓬江區2014年下半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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