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1、“姓名”欄中填寫戶籍登記所用的姓名,要和報名時使用的姓名一致,不一致的要出具證明材料;少數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出生年月( 歲)”欄中填寫出生年月和年齡。年齡是計算到呈報當月的實足年齡。
3、“民族”欄中填寫民族的全稱,如漢族、回族、朝鮮族、維吾爾族等,不能簡稱“漢”、“回”、“鮮”、“維”等。
4、“籍貫”和“出生地”欄在填寫時要具體到縣市,即XX省XX縣(市);“籍貫”欄中填寫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欄中填寫本人出生的地方。
5、“參加工作時間”欄中填寫初次參加工作時間,未參加工作的,此欄不填。
6、“健康狀況”根據本人的具體情況填寫“健康”、“一般”或“較差”;有嚴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體傷殘的,要如實簡要填寫。
7、“學歷學位”欄內學歷填“研究生”、“大學”、“大專”或“高中”,學位填“博士”、“碩士”或“學士”,同時注明學科類別,如:“工學博士”、“理學碩士”、“經濟學學士”;同時具有學位和職稱的都要注明;全日制教育和在職教育取得的學歷和學位分別填寫。
具體要求是:
(1)“全日制教育”欄填寫通過全日制教育獲得的最高學歷;“全日制教育”必須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必須在國民教育普教性的學校讀書,即普通中專、高校。成人高校、自修大學、電大、夜大等不屬此列;二是必須通過全國統考取得學籍;三是學習方式必須是全日制、全脫產。研究生畢業的,除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外,所就讀的學校必須是教育部確定有碩士、博士學位授予點。
(2)“在職教育”欄填寫以其他學習方式獲得的最高學歷。
(3)接受學歷教育“結業”或“肄業”的,應予注明,如:大學結業、研究生肄業等。
(4)獲得學歷同時也獲得學位的,應同時填寫,并寫明何學科學位(見下表)。
學 歷學 位 | 全日制教 育 | 大 學理學學士 |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 ××大學××系××專業 |
在 職教 育 |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
(5)獲得學歷但沒有學位的或以同等學歷攻讀并獲得學位的,按獲得的學歷或學位如實填寫。如果一個人同時有這兩種情況,且分別為其最高學歷、學位,則這兩種情況均填寫。如,通過在職學習,先獲得研究生學歷(沒有學位),后又以同等學力攻讀學位,獲得了經濟學碩士,則在“在職教育”欄中填寫“研究生 經濟學碩士”(在一欄中分上下兩行填寫),“畢業院校系及專業”欄相對應地要將兩個畢業院校、系及專業填入(見下表)。
學 歷學 位 | 全日制教 育 | 大 學工學學士 |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 ××大學×學院×系×專業 |
在 職教 育 | 研究生經濟學碩士 |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 北京大學××系××專業浙江大學××系×××專業 |
(6)以上學歷、學位中,涉及國民教育學歷、學位,需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證書、國務院授權的高校或科研機構頒發的學位證書以及按規定應進入個人檔案的相關材料;涉及國外學習取得的學歷、學位,按其培養規格、學習年限、學業成績或學分,比照我國高等教育相應層次的培養要求,由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涉及黨校學歷需有黨校頒發的學歷證書以及按規定應進入個人檔案的相關材料。
8、“原工作單位及職務(職稱)”欄內填寫報名時的工作單位及職務或者職稱;
9、“工作學習簡歷”在填寫時要注明本人從上高中以來,每次工作崗位、職務級別變更的情況;先工作后上學的,從參加工作時填起;
10、“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欄,主要填寫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關情況。稱謂的寫法要規范:配偶為妻子、丈夫,子女為兒子、女兒,多子女為長子、次子、三子、長女、次女、三女等,父母為父親、母親。在大專院校讀書的子女要填寫XX大學XX學院(系)XX專業學生;在海(境)外的要填寫XX國家XX地區XX城市XX單位XX部門干XX工作;父母親離(退)休或已去世的,要填寫原所在單位部門及職務,并寫明已離(退)休或已去世。(見下表)
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 | 稱 謂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 治面 貌 | 工 作 單 位 及 職 務 |
妻子 | ××× | 1961.09 | 中 共黨 員 | ×××人事局工作,任辦公室主任 | |
女兒 | ××× | 1983.05 | 共 青團 員 | ×××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學生 | |
父親 | ××× | 1940.05 | 群 眾 | ×××衛生防疫站退休(已故) | |
母親 | ××× | 1943.10 | 群 眾 | ×××村務農 | |
二弟 | ××× | 1960.09 | 群 眾 | 美國華盛頓×××大學 |
11、“體檢結果”欄,填寫“合格”。
12、“考察情況”欄,填寫“合格”,并加蓋考察單位公章;區縣人社局統一組織考察的,蓋區縣人社局公章。
13、“錄用單位意見”欄,填寫“同意錄用”,并加蓋錄用單位公章;區縣錄用的,分別加蓋錄用單位、主管部門和區縣人社局公章。
14、“審批機關”欄,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按管理權限審批。
15、本表按一式三份上報,每頁均為正反兩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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