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把各類優秀人才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滿意度,按照省委組織部的統一安排,經縣委研究,決定2010年面向全縣公開選拔5名副科級領導干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職位及職位要求
(一)中共晉寧縣委統戰部副部長1名
職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質好,中共正式黨員,有較強的文字綜合和溝通交流能力,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業務水平。
(二)晉寧縣級機關黨委副書記1名
職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質好,中共正式黨員,熟悉黨務和紀檢工作,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素質,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
(三)晉寧縣林業局副局長1名
職位要求:熟悉林業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有相應的業務技能和工作經驗,有一定的組織協調和綜合管理能力。
(四)晉寧縣知識產權局局長1名(事業,副科級)
職位要求:熟悉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有法學理論基礎知識和相關法律工作經驗,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綜合管理能力。
(五)晉寧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副大隊長1名(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
職位要求:熟悉路政管理業務工作,掌握交通行業政策和法律法規,有較強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二、公開選拔基本條件和資格
本次公開選拔的報考人員除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資格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年齡在35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擔任科員職務滿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職),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也應具備與之相當的資格;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無違法違紀行為;
5.身體健康。
三、公開選拔的范圍
全縣黨政群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中符合選拔職位基本資格條件和職位要求的人員。
四、公開選拔的工作步驟
公開選拔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的程序進行。同時設立監督電話,實行全程監督。
(一)發布公告。縣公選辦于7月21日分別在晉寧電視臺、晉寧黨建網(http://www.jinningdj.cn)等新聞媒體上發布公告,公布公開選拔的職位、職數、報名條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報名時間從2010年7月21日起至7月31日截止。報名地點設在中共晉寧縣委組織部干部科(縣委辦公樓203室)。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職位,報名時須填寫《云南省2010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 一式三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3.任職文件、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其進行資格初審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縣公選辦進行資格復審。報名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的有關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資格復審合格者發給準考證。
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獲準參加筆試的人數不足10人的職位,該職位不再進行公開選拔,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
(三)筆試。筆試按照省委組織部的統一安排定于8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筆試的評卷由省公選辦統一組織。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并在媒體上公布。
(四)面試。面試定于9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
面試小組由上級領導干部、專家、組織人事干部和“兩代表一委員”組成。同時,邀請部分干部群眾代表旁聽。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各占50%加權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并通知本人。
根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疾烨皩疾烊诉x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在新聞媒體公告。
(五)組織考察。縣公選辦從相關單位抽調人員組成干部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疾旖Y果要進行量化評分,并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分別占40%和60%的權重比例,提出該職位人選的排名順序。
(六)研究決定。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由縣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各職位的擬任人選建議,按程序報縣委常委會研究任用。
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經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按規定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
(八)辦理任職手續。公示后,對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人選,按規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布選拔結果。
對任用的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間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
公開選拔工作聯系電話(傳真):0871--7896624
舉報電話:0871--12380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晉寧縣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晉寧縣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