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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持有人:
為進一步規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工作,保障教師資格證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資格證書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規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09〕17號)要求,依照國家《<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教師資格證書管理規定》等有關條款,現將我區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辦法通知如下:
一、補發換發原則
教師資格證書遺失或者損毀影響使用的,由本人向原發證機關報告,申請補發。原發證機關應當在補發的同時收回損毀的教師資格證書。我局受理由我局認定的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的補發換發工作。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師資格證遺失申請補發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見附件)一式兩份;
2.本人當時申請教師資格時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一份(可從個人檔案中查找復印,需加蓋檔案部門公章);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刊登在國內公開發行的報刊(可選擇茂名日報)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滿一個月的證書遺失聲明原件一份;
5.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一張(紅底或藍底均可)。
(二)教師資格證損毀申請換發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見附件)一式兩份;
2.本人當時申請教師資格時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一份(可從個人檔案中查找復印,需加蓋檔案部門公章);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已損毀的教師資格證原件;
5.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一張(紅底或藍底均可)。
三、辦理時間
為便于統一辦理,教師資格補發換發證書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年11月份進行,申請補發換發者需在10月底前將相關材料交到我局人事股辦理,地址:茂名市站南路站南六街15號(即茂南區政府大樓南側,市救助站后面),辦公電話:0668-2816820。聯系人:陳海杰。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茂南教育人事網(網址:www.mnjyj.com)教師資格欄目下載。
茂名市茂南區教育局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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