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關于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云招考院〔2014〕143號
各州(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各有關中學: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資格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符合正常報考條件或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云南參加升學考試條件(詳見云招考〔2013〕6號文件);
4.身體健康。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違反教育部33號令所列規定不符參加報考的;
4.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普通高中畢業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學生體育標準合格證》者,殘障考生除外。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4年11月15日至2014年11月25日,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二)現場確認地點
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學籍所在學校設立的報名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
(三)報名手續
1.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所在學校組織辦理集體報名和確認手續;
2.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的往屆生、三校生(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及其他同等學力社會人員攜帶二代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和學歷證明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3.在中國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護照和我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由州(市)一級招考機構審核,在州(市)招考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三、藝術體育專業報考
(一)藝術專業考試
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5日—11月25日
1.藝術類專業統考報名和考試時間
請考生在高考報名時,根據所選專業報考相應科類。統考類科目可以相互兼報,統考和非統考科目也可互相兼報(報考非統考科目的考生可向相關報考院校咨詢)。
(1)美術與藝術設計類
報名時間:2015年1月22日——23日
考試時間:2015年1月26日
考試地點:云南藝術學院
(2)音樂類
報名時間:2015年1月22日——23日
考試時間:2015年1月25日——28日
考試地點:云南藝術學院
(3)舞蹈類(舞蹈學、舞蹈表演)
報名時間:2015年1月22日——23日
考試時間:2015年1月27日——29日
考試地點:云南藝術學院
(4)播音與主持專業
報名時間:2015年1月16日——17日
考試時間:2015年1月18日
考試地點: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
(5)體育舞蹈專業
報名時間:2015年1月22日
考試時間:2015年1月23日——24日
考試地點:昆明學院
2.藝術專業省內、省外非統考
報名時間由招生院校報省招考院備案后確定,具體時間考生可向報考院校咨詢。考生須持普通高等院校專業考試《報考證》到報考院校設置的專業考點辦理報考手續。
(二)體育專業考試
1.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5日—11月25日
考試時間:2015年3月11日—3月20日
報名及考試地點: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
2.考生在考試前兩天將考務費交給領隊或教練到考試現場換領準考證。考生在考前必須自行辦理人身安全保險。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做好報名宣傳、組織、管理工作
凡是參加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考生,包括:高考統考、“三校生”省統考、空軍或民航招飛、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保送生、本科院校自主選拔、民族傳統體育、運動訓練考生、特殊院校殘障考生、戶籍不在云南但在我省就讀報考的,均須參加我省本年度高考網上報名及信息確認。
各級招考機構工作人員要做到細致認真、耐心指導,以確保考生錄入信息準確,杜絕因疏忽造成的信息錯誤。確認點要認真核對、驗證考生報名關鍵信息(姓名、性別、考生類別、民族、戶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照片、學籍號(會考號)、9月聽力考號、往屆生的年度、往屆考號),并認真組織考生填寫網上問卷調查(每個考生必填,否則無法進行確認)。另外,還要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加強領導,強化管理,認真制定高考報名工作方案。一是各級招考機構要高度重視報名工作,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和協調;二是按照我省的統一要求,結合本地的具體情況,周密、合理地制定本地的報名工作方案,明確職責任務,確保報名工作順利完成。
2.設置報名點,配備相關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參加報名的工作人員必須要思想政治表現好,熟悉招生考試工作業務。
3.做好宣傳工作。通過各種媒體和有效方式廣泛宣傳高考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報名辦法、報名手續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
4.加強培訓工作。一是加強信息安全工作培訓,強化法紀意識、責任意識;二是要提前組織有關人員學習高考的有關政策,熟悉網上報名的方法和程序;三是要加強對報名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做好信息核對和確認工作,確保考生報名信息準確無誤;四是要加強對考生的培訓,輔導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并按要求按時確認。
5.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指定具體責任人做好工作網網上答疑、網上舉報回復等工作。
6.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必須在2015年4月底以前,協調配合衛生部門組織并完成考生的體檢工作。
(二)做好數據檢錯工作
數據檢錯工作由各州(市)招考機構督促、監管,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省招考院將通過工作網檢錯平臺不定期發布報名信息檢錯數據,各級招考機構要做好檢錯信息的核查和修正工作,務必確保姓名、性別、考生類別、民族、戶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照片、學籍號(會考號)、9月聽力口試考號、往屆生的年度、往屆考號絕對準確,務必確保所有考生都進行了二代證讀卡。另外,要做好隨遷子女考生的信息登記和審核。
對錯誤信息要及時修改。經審核無誤無需修改的檢錯信息,各確認點以及各縣(市、區)、各州(市)招生考試機構要逐級進行“審核無誤”標注。
數據檢錯工作完成后的任何信息修改,一律逐級上報,由省招考院進行修改。若所需修改的信息項已經有過檢錯警示,則需附上說明,陳述清楚之前未對檢錯信息進行修改的原因并落實責任。
(三)新課改高考方案相關內容
我省新課改高考方案實行的是統一高考與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雙掛鉤”模式,逐步建立以統一選拔考試(高考)、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和綜合素質評價三位一體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試評價體系。
1.學業水平考試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共11門學科(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及通用技術),每個科目等第達到合格(C或C以上)量化為2分,量化分數的滿分為22分。
往屆生的會考各科目成績視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量化標準量化為相應的分數。會考不合格、未參加會考的考生或有未參加的考試科目(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可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按考試成績與等第,量化為相應的分數。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量化成績記入高考總分。報名時,考生應準確填寫“考籍號(會考號)”。
2.綜合素質評價
2012年起,我省普通高考網上錄取電子檔案中,不再使用《云南省高中畢業生登記表》,而統一使用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投檔時,綜合評價信息將作為考生電子檔案的組成部分提供給相關高校。
(1)應屆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由學籍管理部門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學生成長記錄手冊》(2010年1月第1版)中的“學生自我畢業評價”(46頁)、“班主任畢業評價”(47頁)、“家長畢業評價”(48頁)、“身體成長評價表”(49-50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登記表”(51頁)、“學分登記表”(52頁)、“基本素質評價表”(53-54頁)、“個性發展評價表”(55頁)組成,系統根據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號,于錄取前依據學籍管理部門所提供的數據,生成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電子檔案。
(2)2006年(含)以后參加過高考的往屆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由考生當年電子檔案中的“自我鑒定”、“高中體育成績”、“高一、二年級體檢信息”、“學校鑒定”等四項信息組成。其中,“自我鑒定”即考生“自我評價”,“學校鑒定”即考生“畢業學校評價”。這類往屆考生在報名時要準確填寫最后一次參加高考的“往屆年度”、“往屆考號”,系統將依據“往屆年度”、“往屆考號”于錄取前生成考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檔案。
(3)2006年(含)以后沒有參加過高考的往屆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考生要在報名時填寫“自我評價”。同時,出具家長評價書面材料以及畢業學校或街道辦事處(社區、村委會)提供的考生評語書面材料,由確認點錄入。考生“自我評價”及所錄入的相關書面材料,組成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由系統于錄取前自動生成電子檔案。這類往屆考生在報名時不用填寫“往屆年度”、“往屆考號”。
考生的“考籍號(會考號)”、“往屆年度”、“往屆考號”、“9月聽力口試考號”等關鍵信息務必要準確輸入,輸入錯誤會導致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信息、9月英語聽力口試成績等關鍵信息無法正常提取。
(四)全面進行二代身份證讀卡驗證工作
要求所有考生必須進行二代身份證讀卡驗證,否則不能進行報名。同時,各級工作人員要注意對考生身份證相關信息的保密。
(五)認真組織考生填寫網上問卷調查工作
網上問卷調查是“云海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為開展科學評價而進行的考生背景材料搜集。網上問卷調查要求普高考生必填(“三校生”不參加網上問卷調查),只有填寫了網上問卷調查才能進行確認。工作中注意以下事項:
1.考生所填內容一律保密,不對家長、教師、學校公開;
2.考生所填內容無對錯之分,更不作為高考錄取的條件,據實填寫即可;
3.網上問卷調查的信息準確與否,直接關系到考生成績報告單的準確性,請考生認真填寫。
各級部門要按照本辦法,遵照招生考試有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建章立制,明確崗位,落實職責,確保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組織有序、管理有力、進展順利。
(六)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考生個人隱私信息的保密,嚴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高校紀工委、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關于開展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個人信息安全管理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1〕71號)、《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關于確保考生信息安全的通知》(云招考傳〔2010〕28號)、《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關于進一步強化國家教育考試考生個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12〕54號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試電子信息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好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工作,確保招生考試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工作,必須由主要領導負責,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機制,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措施到位,責任到人;信息安全工作,要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法律意識、責任意識的教育和培訓,特別要加強對考生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的保護,要讓每一位工作人員都充分認識到“將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他人”的違法性(見《刑法修正案(七)》)。
對玩忽職守,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七)做好工作群的管理工作
各級招考機構要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關于加強各類招生考試工作群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3〕101號)要求,做好自建工作群的管理工作。
(八)嚴格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1.各級招考機構要認真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加大對應屆畢業生的學籍審查力度,防止全日制非畢業年級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和本、專科院校的在校生以社會人員身份報考,尤其防止高一、二年級在校生報名參加考試。
2.所有報名考生必須真實填寫考生類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經查實,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1)往屆生以應屆生身份報名,騙取應屆考生照顧加分的;
(2)非專項計劃報考資格考生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城鎮考生以農村考生身份報名,騙取農村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
(3)企圖以非正常程序取得報考軍事等院校資格的;
(4)違反其他報名規定的。
3.對不愿意按我省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規定辦理報名手續的考生,各地必須履行職責及時告知學生回原籍報考。
(九)做好隨遷子女報考資格審核工作
1、信息采集。隨遷考生信息采取“確認點申報”和“工作網疑似信息檢測”兩種方式采集,確認點須如實填寫隨遷考生信息。報名期間工作網將不定期更新已確認考生的疑似隨遷審核信息,各地須通知考生準備隨遷審核材料,以便逐級進行隨遷審核。
2、逐級審核。對需參加隨遷審核的考生,各確認點務必在工作網如實登記考生信息,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填寫隨遷審核意見后打印《隨遷考生報考資格審核表》,負責人簽字招生考試機構蓋章后逐級上報進行審核。各級審核意見必須一致,不一致的須逐級修改一致。
3、認真校對。省級審核完成后,州(市)招考機構打印《隨遷考生審核結果校對名冊》進行校對,無誤后簽字蓋章交省招考院。
4、告知確認。隨遷審核結論生成后,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打印《隨遷審核結論告知書》告知考生,考生簽字確認后返還存檔備查。
5、隨遷審核工作將于2015年2月15日前全部結束。
(十)加強對照顧加分考生的審查和公示
考生照顧加分工作關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級招考機構、各中學一定要嚴格審查考生的報名資格,嚴格執行照顧加分政策,嚴禁弄虛作假。
1.審核、匯總辦法。由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在報名點填寫相應表格,學校審核后報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對其材料進行審查,審查批準后再由畢業學校進行公示。如有特殊情況,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將有關表格和相關證明、證書復印件報州(市)招考機構進行再次審查,各州(市)招考機構必須于2015年6月20日前送審材料,過期不再受理。
對于不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或不在照顧范圍內的考生材料,各級招考機構要嚴格把關,不得將材料及數據上報。對復審不合格的加分考生,各級招考機構要及時告知考生本人。
2.公示制度。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實行公示辦法。初審、復審后合格的考生名單,由州(市)、縣(市、區)招考機構分別對其進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應屆高中畢業生實行班內公示一周、校內公示一周的辦法。公示內容應包括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考生類別、畢業類別和照顧類型。
五、收費標準
(一)考生報名時,按《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高考考試費收費標準的批復》(云價收費〔2011〕85號)規定繳納報名費:
1.(3+X)高考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次130元;
2.高考英語聽力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次30元;
3.英語口語測試(或報考外語專業的專業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次40元。
注:需要參加英語科目聽力考試和口語測試的考生,報名時應向報名點申請登記,并交納報名費。
六、注意事項
(一)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文史、理工兩大類報考,不區分藝術、體育類,普高考生在“科類或類別”欄目選擇“文史”或“理工”。
1.需報考藝術類院校(系科)的考生,或報考其他科類需參加藝術專業考試的考生,在“是否參加藝術專業考試”欄選擇“參加”項,并根據本人報考的專業情況在“是否參加藝術專業統考”和“是否參加藝術專業非統考”兩欄選填相應項目;
2.藝術類考生持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簽發的普通高等藝術院校專業考試《報考證》直接到主考院校,按報考須知要求辦理專業考試手續;
3.需報考體育類院校(系科)的考生,或報考其他科類需參加體育類專業考試的學生,在“是否參加體育專業考試”欄選擇“參加”項,同時在“體育專項”欄下拉列表內選擇報考專項。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報考,不能缺報和多報,考生必須一次確定和填報清楚(例:田徑有多個小項,但考生只能報考其中一個小項,如:200M或跳遠等)報名結束后不得再次更改專項;
4.參加民族傳統體育、運動訓練、高水平運動員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藝術特長生、保送生、小語種等各類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網上報名及信息確認,以完善考生電子注冊信息。否則,將造成電子注冊信息遺漏,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5.報考藝術或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除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外,還須參加藝術類或體育類的專業考試;
6.藝術(體育)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可根據高考文化成績和藝術或體育專業成績,報考藝術或體育類院校相關專業,也可報考其他普通高等學校及專業。
(二)要確保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號或會考號有關信息,以及考生學籍有關信息和網上報名相關信息的一致性,并積極協調學籍管理部門,確保信息維護渠道暢通,及時完成錯誤信息的修改。
(三)報名時考生必須提供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證。未辦理、丟失二代證或二代證磁性失效的考生在報名前必須到戶籍所在縣(市、區)公安部門辦理第二代身份證。未辦理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持有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
(四)考生報名現場確認簽字后至入學報到前,須保持個人信息的連續一致性,因擅自通過戶籍部門變更姓名或身份證號,造成不能電子注冊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考生須牢記用戶名、登錄密碼及查詢密碼,并嚴禁向他人泄漏,以防被人修改信息。因考生本人泄漏密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六)考生對自己的體檢結論要了解清楚,受限專業不要填報。
(七)符合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清楚加分的類別、分值。
(八)通信地址要詳細具體,保證錄取通知書及時準確送達;所填電話號碼要正確并確保通信暢通,以便及時聯系。
(九)考生要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的所有內容,了解承諾書中的各項要求,然后簽寫《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實施誠信考試。
(十)外省籍遷入我省戶籍的考生報名前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報考資格審查手續。
(十一)考生錄入的報名信息,內容應真實、準確,因考生本人錄入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十二)2015年高考政策性照顧加分的資格審查工作,待教育部相關高考政策性照顧加分文件出臺后進行。
(十三)考生報名時,可選擇只參加英語聽力考試或英語口語測試,也可選擇兩項考試都參加。
附件:
1.云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實施辦法
2.云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工作組成員名單.rar
云南省招生考試院
2014年10月31日
云南省招生考試院辦公室
2014年11月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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