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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為深入推進我省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招生評價模式和多元選拔技術技能型人才的方式,提高高等職業教育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支撐能力,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現就2015年我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試點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任務
1.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招生評價模式要求,立足院校辦學特色、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目標、專業教學要求,重點探索文化基礎考試、高中畢業生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中職畢業生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的方式、方法。
2.探索在高等職業教育招生中更好地滿足考生以興趣、愛好和特長選擇專業志愿的考試招生方式、方法。
3.探索開展高等職業教育單招工作的規律,完善單招宣傳、命題、考試、成績評定、錄取等各環節的組織和制度建設。
二、院校范圍
具備招收普通全日制專科層次學生資格的高職高專院校、舉辦本科層次教育以來截止到2014年底尚沒有本科畢業生并具有獨立招生資格的本科高校,且沒有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1.招生專業。在省教育廳審核備案的專業之內,優先安排中原經濟區、國家糧食生產核心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三大國家戰略發展急需人才相關專業;壓縮學生報考率、報到率、就業率低的專業。
2.計劃安排。批準2015年單招的高職高專院校單招計劃不超過其2014年專科招生計劃的50%,本科院校單招計劃不超過其2014年專科招生計劃的20%,專業招生計劃安排由學校自主確定。
四、招生對象和報名
招生對象為已參加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含參加對口升學報名的中職學生)。每位考生只能參加一所單招院校的報名和考試。具體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由院校按照有關規定安排。
五、考試和錄取
1.考試方式及內容。單招院校要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要求,根據專業設置和對考生知識能力的要求,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考試程序、標準、要求組織實施。必須嚴格組織普通高中畢業生考生分別進行文化基礎筆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必須嚴格組織中職畢業生考生進行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重點探索依據技能實操考試成績、技能競賽成績及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等級作為技能測試成績的方式、方法。文化基礎考試和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科目、內容、命題,由院校確定。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簡章時,必須明確對中職、普通高中畢業生考試的相關要求。
2.考試時間。全省高等職業教育單招考試統一于2015年4月12日進行,上午考試文化基礎,考試時長原則上不得少于90分鐘;下午進行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時長由院校根據需要確定。考生不得參加2所(含)以上院校的單招考試。
3.錄取。單招院校根據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規則和招生計劃,必須堅持擇優淘汰錄取,并即時書面向省教育廳報告錄取情況。擬錄取考生名單要在院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辦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全部錄取工作應于2015年4月30日前結束并報送錄取數據。
4.待遇。考生被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升學考試。通過單招考試入校的學生,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學生一視同仁。
六、材料申報及招生章程審核
1.材料申報。申請單招的高校,提交如下材料:書面報告、《河南省2015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申報表》(見附件1)、單招工作實施方案、考試方案(含文化基礎考試方案,普通高中畢業生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方案和中職畢業生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方案)、主要領導簽署的遵守“陽光招生”、教育部和我廳相關要求的承諾書。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估并審核批準后,院校方可開展2015年單招工作。申請材料(附電子版)請于2015年1月20日前報送至省教育廳D區826室,聯系人:邵培杰、武光輝,郵箱地址:hndzks@163.com。
2.章程審核。凡被確定為2015年開展單招工作的院校,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關于做好河南省學歷、非學歷教育招生章程(廣告)審核備案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學〔2007〕180號)的要求,嚴格制定單獨招生章程(廣告)。招生章程(廣告)必須包括學校屬性(公辦、民辦、股份制等)、招生專業、招生計劃、錄取規則、所要求的考試科目以及向社會公開作出的規范、公平、公正承諾等內容。招生章程(廣告)內容必須客觀、準確、真實,并依此開展招生宣傳活動。省教育廳將集中時間進行招生章程(廣告)的審核備案工作。
七、嚴格管理、嚴肅紀律以及責任追究
1.要嚴格管理。試點院校要成立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精心組織單招試點工作,做到“十嚴格”,即:要嚴格單招工作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嚴格執行經省教育廳備案的招生章程;嚴格按照“文化知識+職業技能”的要求組織考試;嚴格做到考試、錄取部門職責分離;嚴格組織命題并確保安全、保密;嚴格考務工作的標準和程序;嚴格遵守錄取規程;嚴格執行法人代表簽發單招錄取通知書制度;嚴格依法依規、及時、準確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省教育廳將研究制定《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規程》(另文印發),指導、規范我省高等職業教育單招工作。
2.要嚴明紀律。在單招工作中,必須認真落實“十嚴禁”,即:嚴禁招生簡章或宣傳材料造假、進行虛假宣傳;嚴禁通過中介機構等組織和個人進行宣傳、招生;嚴禁以各種形式的承諾錄取等不正當手段惡性搶奪生源;嚴禁在本校校園外組織單招考試;嚴禁違反錄取程序錄取考生;嚴禁錄取不符合條件、資格造假以及我省以外的考生;嚴禁利用本校單招計劃開展任何形式的聯合辦學招生或無單招計劃招生;嚴禁把錄取的考生安置在本校校園以外的其他地方學習和生活;嚴禁違規變更錄取考生的學校、專業或違規組織在校學生參加“專升本”自學考試;嚴禁以各種方式違規向中學、考生及家長收取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或與招生掛鉤的任何費用。
3.要加強監督和責任追究。院校單招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單招考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嚴格按照《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規程》,加強對決策程序和決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招生權力規范運行。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監督制約機制,要對學校單招工作實施全程、全員、全方位監督,認真履行監督責任。省教育廳將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對招生章程的審核工作;進一步加大對單招工作的監查力度,成立若干督查組加強考試期間的督查,同時建立單招巡考制度,統一組織單招院校之間的巡考巡查;開展對單招院校領導的專題培訓。要嚴肅違規查處,強化責任追究,對單招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題嚴重的,責令整改,取消單招資格、減扣招生計劃,決不姑息。省教育廳設立單招工作監督電話和郵箱(監督電話;0371—69691252,郵箱:hndzks@163.com),接受對各級教育部門、招生機構、單招院校和參加單招工作人員的監督。
招生政策聯系人:邵培杰,聯系電話:0371-69691792
招生計劃聯系人:楊冰,聯系電話:0371-69691067
招生專業聯系人:季雙麗 聯系電話:0371-69691869
省招辦聯系人:李勇 聯系電話:0371—68101620
河南省教育廳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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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5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申報表》來源于河南省教育廳網,最近更新2015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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