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的應屆畢業生,在私企找了工作,也簽訂了勞動合同,還能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考公務員嗎,如果可以的話,在進入面試后還需要出具本單位同意報考公務員的證明嗎??
回復: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指: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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