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一、復試對象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參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網球、跆拳道項目上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復試報名辦法
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須持有關材料于2015年1月26日—30日到戶口所在縣(區)招考辦報名,并填寫《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優惠考生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 見附件1)和《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優惠考生資格審核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 見附件2);縣(區)招考辦匯總“審核表”、“匯總表”后連同考生所獲運動員等級證書及相關參賽證明材料(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集體項目運動員還須提供上場時間證明等)原件于2月3日前統一報送設區市招考辦。由各設區市招考辦對考生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初審(相關信息應提前在所在中學公示),并于2月6日前將“審核表”、“匯總表”及考生在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中查詢結果的頁面打印材料(網址:http://jsdj.sport.gov.cn/,樣式見附件3)報送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聯系人:汪全新,聯系電話:0791-86765366);省教育廳體衛藝處、省監察廳駐教育廳監察室、省教育考試院對申請的考生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最終審核。
三、復試工作的組織
復試工作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廳領導,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省教育廳體衛藝處、省監察廳駐省教育廳監察室等部門參加,江西師范大學承辦。
四、復試辦法
復試項目與考生當年比賽項目相同,其中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網球、跆拳道項目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暫行規定》中的專項考試辦法進行考核,田徑、游泳合格成績執行國家二級運動員等級標準,其它項目合格成績為80分(滿分為100分)。
五、復試時間和地點
考生于3月13日-14日到江西師范大學(青山湖校區)體育學院領取準考證(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印制),3月15日進行專項復試。
六、復試工作要求
1.組織復試工作參照體育專業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
2.參加復試的考生按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規定的收費標準在報名時繳納報名考務費。
3.復試結果均當場向考生公布,由考生按指模印確認。
附件: 樣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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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表下載.doc》來源于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最近更新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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