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和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10名公務員(工作人員)。選調的人員將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綜合素質等情況安排在廳機關、省公務員局、廳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二、選調范圍
全省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正科級及正科級以下職務(含非領導職務)的在職公務員(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和資格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責任心強,全局、大局意識強,團結同志,勤奮、廉潔。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0年11月1日。政策水平較高,有一定的群眾工作經驗;管理、組織協調、綜合研究能力及口頭表達、文字能力較強;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等次以上。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以上學位,30周歲以下,即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選調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和面試、體檢、試用期、考察、確定人選及公示、辦理選調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net)報名。報名時須由考生從報名網站上傳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電子照片(電子照片上傳流程請閱附件)。
如果選調總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低于1:5,則減少選調的總數。
報名時間:2010年11月6日至2010年11月10日。
2010年11月15日-26日考生可以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和面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能力。考試內容為哲學、經濟學、法律、行政管理、科技、省情和公文寫作等。
2010年11月27日進行筆試,上午:公共基礎知識,下午:申論。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根據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以選調崗位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面試前考生需持本人單位證明(內容包括是否同意報考及證明參加工作年限、基層工作經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總成績=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30%+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70%。
(三)體檢、借調(試用)、考察
按照應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取前10名進行體檢(若總成績一致,則比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考錄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以借調的方式試用,試用期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試用期合格的進行考察。
體檢、借調(試用)、考察不合格的,可從經過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替補,也可減少選調人員總數。
(四)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相關規定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程序辦理選調手續。
五、其他
(一)公開選調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ynhrss.gov.cn)、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net)、云南人才市場網(www.ynhr.com)發布。
(二)應試人員要遵守公開選調的有關規定,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和紀律的,視情節輕重,取消選調資格或通報本人單位予以處罰。
(三)對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云南省監察廳駐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察室進行全程監督,如有違紀行為,可向云南省監察廳駐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察室反映。
聯 系 人:唐偉民、赫安柱
人事處咨詢電話:0871-3635237
考試中心電話:0871-5399615
駐廳監察室舉報電話:0871-3635387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Ο一Ο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