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異環磷酰胺藥品使用說明書 | |
產品名稱 | 注射用異環磷酰胺 |
英文名稱 | IFOSFAMIDE FOR INJECTION |
產品分類 | 藥品/化學藥品/抗腫瘤藥物 |
用途分類 | 呼吸系統類/肺癌 |
主要成份 | 異環磷酰胺 |
劑 型 | 注射劑 |
用 途 | 適用于睪丸癌、卵巢癌、乳腺癌、肉瘤、惡性淋巴瘤和肺癌等。 |
用法用量 | 單藥治療靜脈注射按體表面積每次1.2~2.5g/m2,連續5日為一療程。聯合用藥靜脈注射按體表面積每次1.2~2.0g/m2,連續5日為一療程。每一療程間隙3~4周。500~600mg/m2。 |
產品說明 | 【性狀】本品為白色結晶或結晶性粉末。 |
【藥理毒理】本品在體外無抗癌活性,進入體內被肝臟或腫瘤內存在的磷酰胺酶或磷酸酶水解,變為活化作用型的磷酰胺氮芥而起作用。其作用機制為與DNA發生交叉聯結,抑制DNA的合成,也可干擾RNA的功能,屬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物。本品抗瘤譜廣,對多種腫瘤有抑制作用。 | |
【藥代動力學】按體表面積一次靜注3.8~5.0g/m2,血藥濃度呈雙相,終末半衰期為15小時;按體表面積一次靜注1.6~2.4g/m2,血藥濃度呈單相,半衰期為7小時。可經肝降解,活性代謝產物僅少量通過血腦屏障。經腎臟排出70%~80%;按體表面積一次靜注5.0g/m2時,61%以原形排出;按體表面積一次靜注1.2~2.4g/m2時,僅12%~18%以原形排出。 | |
【不良反應】(1)骨髓抑制:白細胞減少較血小板減少為常見,最低值在用藥后1~2周,多在2~3周后恢復。對肝功有影響。胃腸道反應:包括食欲減退、惡心及嘔吐,一般停藥1~3天即可消失。(2)泌尿道反應:可致出血性膀胱炎,表現為排尿困難、尿頻和尿痛、可在給藥后幾小時或幾周內出現,通常在停藥后幾天內消失。(3)中樞神經系統毒性:與劑量有關,通常表現為焦慮不安、神情慌亂、幻覺和乏等。少見暈厥、癲癇樣發作甚至昏迷。(4)少見的有一過性無癥狀肝腎功能異常;若高劑量用藥可因腎毒性產生代謝性酸中毒。罕見心臟和肺毒性。(5)其他反應尚包括脫發、惡心和嘔吐等。注射部位可產生靜脈炎。(6)長期用藥可產生免疫抑制、垂體功能低下、不育癥和繼發性腫瘤。 | |
【禁忌癥】嚴重骨髓抑制患者、對本品過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 |
【注意事項】(1)本品的代謝產物對尿路有刺激性,應用時應鼓勵患者多飲水,大劑量應用時應水化、利尿,同時給予尿路保護劑美司鈉。(2)低白蛋白血癥、肝腎功能不全、骨髓抑制及育齡期婦女慎用。(3)本品水溶液不穩定,須現配現用。(4)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白細胞,血小板和肝腎功能測定。 |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有致突變、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婦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藥時必須中止哺乳。 | |
【藥物相互作用】(1)先前應用順鉑患者,可加重異環磷酰胺的骨髓抑制、神經毒性和腎毒性。(2)同時使用抗凝血藥物,可能導致出血危險。(3)同時使用降血糖藥,可增強降血糖作用。(4)與其他細胞毒藥物聯合應用時,應酌情減量。 | |
【貯藏】遮光,密閉,在30℃以下保存。 | |
包裝:(1)0.5g (2)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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