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要求,加快我省文藝院團改革步伐,推動藝術事業的繁榮與發展。經文化廳黨組研究,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經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省文化廳公開招聘云南省話劇院副院長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省公開招聘
二、招聘條件
應聘者除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熟悉文化藝術管理工作,具有文化藝術管理的實際經驗,組織協調管理能力較強,有勝任所聘職務必須的維護核心的思想意識以及積極主動協助正職開展工作的能力。
(二)全省各級各類文化、教育等企事業單位任正科級領導職務滿三年以上的中層管理人員。
(三)全省各級各類文化、教育等企事業單位擔任藝術類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相應類別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二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身心健康,年齡在45周歲以下,獲省級以上重大獎項榮譽或省特殊貢獻的可適當放寬。
(五)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獲省級以上重大獎項榮譽或省特殊貢獻的可適當放寬。
三、招聘程序
(一)個人報名。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職位,每個職位報名人數不得少于二人,少于二人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聘。
(二)資格審查。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由云南省文化廳人事處對報名的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公布結果。
(三)競職陳述。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在省話劇院全體干部職工和專家組參會的大會上,就本人的基本情況、履職經歷、競職的理由、自身優勢、上任后的履職目標和任務、如競職不成功的態度等方面作競職陳述,時間請控制在15分鐘以內。
(四)民主推薦。在競職陳述之后,參加會議的干部職工和專家組成員對競聘人員進行民主推薦,并按不同權重計分。
(五)確定考察對象。根據競職陳述暨民主推薦得分情況,按照得分高低的順序,按照選撥職位與考察對象1:2的比例確定為考察對象。
(六)組織考察。公布考察預告后,組織干部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七)決定任用。考察組將考察情況向廳黨組匯報,由廳黨組研究并差額投票表決聘任人選,并在省話劇院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經公示不影響任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任手續。對沒有合適人選的職位,可決定暫時空缺。
四、任期和待遇
(一)受聘者實行聘期制。任期五年,聘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可續聘。
(二)受聘者按規定須試用一年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在聘任期內,履行所聘任職務的領導職責和崗位職責,享受所聘任職務規定待遇。按鑒定的任期目標責任制進行績效獎勵。
五、報名辦法
(一)采取個人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報名,以個人自愿報名為主。
(二)應聘者須填寫《云南省話劇院副院長應聘報名登記表》,交近期正面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并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任職通知(干部任免審批表)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者須如實填寫和報送本人有關情況,發現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三)由組織推薦的須附推薦意見。
六、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6日
報名地點:云南省文化廳人事處
聯系電話:0871-3623060
聯 系 人:李應平、王 北
七、組織領導
云南省文化廳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廳黨組的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廳紀檢組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871-3636797
云南省文化廳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