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重視基層、關心基層、支持基層的要求,加大鄉(鎮)與部門、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干部交流培養力度,著力改善干部隊伍結構,補充縣直國家機關急需人才空缺,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建立健全公務員縱向、橫向良性流動的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報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在縣內公開遴選公務員到部分縣級政府部門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以工作需要為主,注重發揮專業特長;堅持編制限額;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二、公開遴選范圍、條件崗位及名額
(一)公開遴選范圍
鎮康縣內在職在編,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的人員。
(二)公開遴選崗位、名額及崗位要求
1.鎮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秘崗位3名。
2.鎮康縣統計局統計業務崗位1名。
(三)公開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及以后出生)。
3.報名人員必須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6.身體健康。
7.具有遴選職位(崗位)所需其他履職資格條件。報考縣政府辦公室文秘崗位人員具有鄉(鎮)或縣直綜合部門文秘工作經歷人員優先錄用;報考縣統計局統計業務崗位人員具有鄉(鎮)統計工作經歷人員優先錄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遴選方式及程序
公開遴選在自愿報名的基礎上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2日至5日。
2.報名所需材料:報名人員需填寫《鎮康縣2015年部分政府部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含年度考核情況)、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正裝淺灰色底板大一寸正規照片3張,公務員錄用文件及轉正定級文件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遴選機關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中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將審查情況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每個公開遴選崗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報考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考生可以于3月10日前改報其他崗位。
(三)考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參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有的政策理論水平、專業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根據筆試成績按公開遴選崗位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考官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遴選機關和部分公務員面試考官組成,面試考官每組由7人組成。
(四)組織考察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每個公開遴選崗位1:2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公開遴選機關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公開遴選崗位的職責要求,對擬公開遴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
(五)體檢
考察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
(六)公示
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提出公開遴選名單,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七)審批和辦理調動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遴選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調動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本人的遴選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二)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或不具備公開遴選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公開遴選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遴選考試。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法律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參考人員對筆試成績有異議需查分的,須由本人持身份證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相關程序受理查分。
(四)《鎮康縣2015年部分政府部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請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調配與公務員管理股領取。聯系人:楊文秀,聯系電話:0883-6630131。
鎮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