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公務員局和海關總署的相關要求,昆明海關2011年度招錄公務員面試工作將于2011年2月23日—25日在云南省昆明市進行,現將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的考生應于2011年2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間到海昆大酒店八樓大會議室進行面試資格復審,提交2011年1月28日在昆明海關門戶網站公布的《昆明海關關于參加2011年公務員考錄面試人員寄送材料的通知》要求的相關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驗。同時領取面試通知書,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前來參加面試。進行面試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為考生本人,不得采取他人代為辦理的方式進行,違者將取消面試資格。考生應按時進行面試資格復審,逾期未到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各職位具體面試資格復審時間見附件。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安排
面試時間:2011年2月23日—25日,其中,上午08:30開始,下午13:30開始。
面試地點: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20號海昆大酒店。
各職位面試時間根據考生報考職位分別安排,面試時間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三、查看面試成績及體檢安排
參加面試的職位結束后的當天晚上,考生可在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時另行通知)查看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排名,同時可于第二天晚24:00后,考生登錄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看本人成績。
四、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的原則。
現有面試人數達到錄用計劃3倍(含3倍)的,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少于3倍時,考生成績應達到總署統一規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四舍五入),方可按上述原則進入體檢和考察。
五、體檢及政審的相關要求
體檢將在面試成績公布之后的第二日統一進行,體檢地點為云南省公務員定點體檢醫院。考生應按照醫院的體檢要求做好準備工作,體檢費用自理(一般為300元左右)。考生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的相關標準。
體檢結果一般在體檢后的第二個工作日由體檢醫院通知昆明海關(具體時間及檢驗標準以體檢醫院通知及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將不得進入政審環節,同時該職位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的順序由下一名次考生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環節。我關將根據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等環節確定最終擬錄取人員名單報海關總署及國家公務局審批。
六、其他事項
此通知未盡事宜,我關也可采取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請各位考生務必注意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中國海關考錄網和昆明海關門戶網站發布的后續通知,并保持在報名時所提交的各種聯系方式暢通且能直接聯系到本人,若通訊方式變更請及時聯系我單位,因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面試期間食宿及體檢費用自理。
有何問題可及時與我單位聯系。
特此通知。
聯系人:楊先生 陳先生 李小姐
聯系電話:0871-3016056 3016026 3016045
傳真:3016057
聯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18號昆明海關人教處干部科。
海昆酒店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20號海昆大酒店(昆明海關大樓旁邊)。
乘車方式:從火車站乘坐K1、23路公交車到北京路鳳凰村站下車斜對面即到;從機場乘坐52路到東風廣場站下再轉K1或23路到北京路鳳凰村站下車斜對面即到。
昆明海關
二0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