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區縣(自治縣)教委,北部新區教育局、萬盛經開區教育局,市教育考試院,各區縣(自治縣)考試機構,各高職單招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將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推向深入,促進全市高職教育更加健康持續發展。按照市政府的總體要求,結合《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渝教招考〔2012〕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2015年繼續實施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以下簡稱高職單招),面向普通文理科(含對口高職17個專業大類中的藝術、體育類,下同)考生和對口高職考生,分類安排招生計劃開展招生,現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繼續開展高職單招工作,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為主的評價方式,逐步建立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加強校際、校企合作,構建高職教育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和中高職協調發展體系,提升高職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二、單招院校
2015年,我市高職單招院校共23 所。其中2015年以前已開展高職單招的院校12所:重慶工程學院、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重慶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重慶工商職業學院、重慶房地產職業學院、重慶三峽職業學院、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重慶能源職業學院;遴選新增的院校11所:重慶財經職業學院、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重慶電訊職業學院、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重慶商務職業學院、重慶交通職業學院、重慶傳媒職業學院、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重慶科創職業學院。
三、單招專業
各院校開展高職單招的專業,為教育部及市教委正式審批設立并適合高職單獨招生的專業(不含藝術、體育類專業)。其中,重慶傳媒職業學院限定物流管理專業、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限定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重慶科創職業學院限定軟件服務外包專業開展高職單招。
具體單招專業詳見學校招生章程。
四、單招計劃
(一)2015年以前已開展高職單招的12所院校, 2015年單招計劃總量,原則上控制在該校2014年高職專科原始招生計劃總量的60%左右。
(二)2015年遴選新增的重慶財經職業學院等8所高職單招院校,2015年單招計劃總量,原則上控制在該校2014年高職專科原始招生計劃總量的30%左右。
(三)2015年遴選新增的重慶傳媒職業學院、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重慶科創職業學院等3所院校,單招計劃原則上控制在100名以內。
(四)各院校高職單招計劃在市教委2015年下達學校的普通高職(專科)計劃總量中切塊安排。其中單列招收對口高職考生的計劃,原則上不低于單招計劃總量的1/5。
學校分專業分類別招生計劃詳見各校招生章程。單招院校需根據重慶市2015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職畢業生專業技能考試(以下統稱“專業技能考試”)的15個專業類別,明確劃定與之相對應的具體單招專業。
五、性質及待遇
高職單招,是全國普通高校考試招生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單招院校預錄取并經我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領導小組確認錄取的考生,在校讀書期間不得轉學、轉專業,其它待遇與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錄取的專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
六、工作安排
(一)審核備案
2015年2月6日前,各單招院校將招生專業及計劃、招生章程、招生宣傳材料、高職院校基本信息公示表上報市教委審核備案。
(二)政策宣傳
2015年2月下旬至3月單招報名期間,在市教委的統籌下,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高職單招宣傳工作,將審核通過的各單招院校招生宣傳材料及相關政策解讀統一匯編成冊,集中開展宣傳。同時,各單招院校要將經審核通過的招生專業及計劃、招生章程、招生宣傳等材料,及時在學校公眾信息網上公布。
(三)報名
1. 2015年已參加高考報名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對口高職考生(即報名參加重慶市2015年“專業技能考試”的考生),具備2015年高職單招報名資格。
2.2015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考生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http://www.cqksy.cn)或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進入“2015年重慶市高職單招報名入口”,選擇擬報考院校,并認真閱讀招生章程。憑身份證號和考生號進入該校報名系統,按程序進行網上報名。每位考生限報1所院校。其中對口高職考生,只能填報所參加“專業技能考試”的專業類相對應的專業。
(四)考試
高職單招考試由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
1.文化素質測試
測試內容主要涵蓋中學所學的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以及信息技術等學科的基本知識。文化素質測試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評卷,各單招院校統一組織筆試。滿分為3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考試時間2015年4月4日(星期六)下午16:00-18:00。
普通文理科考生,在報考院校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對口高職考生,由單招院校根據報名情況,按照相對集中、就近參考的原則,安排在相應區縣考點參加考試。
2.職業技能測試
普通文理科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由各單招院校自主開展,主要考查專業潛能、職業傾向及專業實踐動手能力,還可考查考生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知識兩門高中技術學科掌握情況。測試滿分為300分,考生于2015年4月4日-5日,在報考院校或其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對口高職考生職業技能測試,主要按照高職對口中職專業分類,考查考生的專業綜合能力。2015年各校單招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直接使用“專業技能考試”相應專業類成績進行折算,以滿分300分計入總成績。
(五)成績和分數線公布
1.查詢成績:2015年4月9日前,單招院校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庫提交市教育考試院備案,同時,市教育考試院將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分發給各招生院校。2015年4月10日,考生可在所報考院校公眾信息網上查詢成績,同時可向報考院校申請成績復核。
2.公布分數線:2015年4月10日前,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全市高職單招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結合招生計劃情況,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對口高職考生,分別劃定相應的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線,并通過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各院校公眾信息網向社會公布。
2015年4月10日前,各單招院校先劃定職業技能測試合格線,再結合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合格線,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對口高職考生,分別劃定預錄取分數線,形成預錄取方案,并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2015年4月10日,各單招院校將經審核通過的預錄取分數線及錄取結果,在學校公眾信息網上予以公布,并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4月10日-16日),同時公布預錄取后分專業計劃缺額。考生可登錄報考學校公眾信息網查詢首次預錄取結果。
(六)錄取
1.錄取考生成績,必須同時達到全市統一劃定的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線和報考院校劃定的職業技能測試合格線以及報考院校劃定的預錄取分數線。
2.各院校各專業的錄取實施辦法要與公布的招生章程完全一致。
3.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市教委主辦或聯辦的我市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以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在單招報名期間持獲獎證書原件向報考院校提出申請。2015年4月18日前,經市教委審核符合條件并由學校公示后,考生報考相應專業時,即可免試錄取。
(七)二次征集志愿
1.2015年4月16日9:00-17:00,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及首次報考單招院校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均合格,但未被預錄取的考生,可登錄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參加二次征集志愿,填報尚有缺額計劃的單招院校。具體可咨詢擬報考院校招生管理部門。
2.2015年4月17日,有缺額計劃的單招院校,開展第二次預錄取。其中,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排序,對口高職考生按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加“專業技能考試”成績排序,劃定第二次預錄取分數線。并將第二次預錄取分數線和預錄取結果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3.2015年4月17日-23日,各單招院校將審核通過的全部預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考生可登錄報考學校公眾信息網查詢預錄取結果,被預錄取的考生于2015年4月23日前到錄取院校確認,并領取錄取通知書。
4.2015年4月24日,各院校將高職單招最終確認錄取的考生數據上傳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高職單招工作,落實相關責任。及時將高職單招工作的目標任務、目的意義、宣傳要求等落實到轄區內所有高中階段學校,尤其是非重點中學、職業中學、技工校及中專校,保證廣大考生人人知曉。
(二)加強領導
1.建立健全機構。各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院)長負責,招生、教務、信息網絡、監察部門和有關專家組成的招生錄取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單招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同時成立各工作組,加強對報名宣傳、考試安排、后勤服務、網絡安全、成績數據等的管理,確保高職單招順利實施。
2.科學制定方案。各校要制定更加科學的招生考試及錄取方案,不斷創新選拔形式,尤其要在考(測)試內容上遵循高職教育本質規律、突出實效。同時,要制定更能體現高職教育特色、滿足單招錄取學生成才要求的人才培養方案,嚴格組織教育教學。
3.精心組織實施。各校要按照“陽光工程”要求,加強信息公開,及時發布招生章程和人才培養方案,嚴格按程序實施考(測)試及錄取,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單招公平、公正。
(三)廣泛宣傳
1.市教育考試院要按照工作內容,開展多種渠道、多種形式,集中統一的宣傳動員工作。各單招院校不得單獨或委托中介機構進入高中階段學校宣傳組織生源,擾亂中學正常教學秩序。
2. 2015年高職單招院校規模及計劃大幅增加,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要加強正面宣傳,引導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成才觀,做好人生規劃和職業規劃,鼓勵適考學生積極踴躍報考。嚴禁誤導考生,嚴禁買賣生源,確保考生的知情權和個人權利不受侵害。
(四)落實責任
1.市教育考試院要根據教育部工作要求,加強對院校業務指導,全程指導院校、區縣考試機構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2.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和各單招院校要注重此項工作的過程管理和相關情況、資料、數據的收集整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分析查找問題,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深入推進改革。
(五)嚴肅紀律
各校要組織全校教職工認真學習并領會《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改革工作的意見》(渝教招考〔2012〕4號)精神,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實施今年高職單招各項工作,深入推進“陽光招生”,促進公平、公正。各校要嚴格按照中共重慶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監察局印發的《重慶市規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嚴肅高等教育招生紀律若干規定》要求,切實規范高職單招行為。市教委對存在買賣生源、委托或允許中介介入高職單招等違規違紀行為的院校,將采取一票否決,處以取消單招資格、減少招生計劃等懲罰。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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