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條件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免試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2002年8月31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