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國、區、市組織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科學合理開展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經研究,決定采取公開推薦擇優選拔方式(以下簡稱“公推優選”),選拔部分空缺科級領導職位擬任人選。
一、推薦職位(副科級領導崗位,10個)
1.縣委政法委副書記 1名(公務員編制)
2.縣委黨校校務委員 1名(參公編制)
3.團縣委副書記 1名(公務員編制)
4.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1名(公務員編制)
5.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副局長 1名(公務員編制)
6.縣水利局副局長1名(公務員編制)
7.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 1名(參公編制)
8.羌圩鄉黨委綜治統戰委員、副鄉長 1名(公務員編制)
9.板升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1名(公務員編制)
10.六也鄉黨委組織委員 1名(公務員編制)
二、推薦范圍
職位10面向全市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的在職在編干部。
職位1、2、3、4、5、6、7、8、9面向全縣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的在職在編干部。
三、推薦對象的資格條件及具體職位要求
推薦人選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同時還應符合公務員法及相關規定。
(一)資格條件
1.推薦職位人選:(1)人選為公務員身份的(含可直接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交流到實施公務員法單位的人員),須為現任副科級及以上職務或任科員職務滿3年以上。(2)人選為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身份的(不含可直接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交流到實施公務員法單位的人員),參加公務員職位選拔須為現任副科級及以上職務;參加參公職位選拔須為現任副科級及以上職務或任科員職務滿3年以上。(3)人選為事業單位人員身份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A.現任副科級及以上職務。B.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3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C.事業單位管理崗位8級以上職員;
2.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評定為稱職(合格)以上;
4.涉及調任人選,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即197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上述資格條件中,年齡和任職年限均含本數,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31日。個別職位對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職位要求為準。
(二)各職位具體要求
1.縣委政法委副書記職位: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熟悉政法相關工作,在政法部門工作4年以上;中共正式黨員;法學類專業畢業。
2.縣委黨校校務委員職位:熟悉黨校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政治理論水平,從事教育教學工作3年以上;中共正式黨員。
3.團縣委副書記職位:熱愛共青團工作,年齡30周歲以下,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4.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位:熟悉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有相關行業工作經驗;熟悉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執行、規范和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等工作;土建類、交通運輸類專業畢業。
5.縣城市綜合執法局副局長職位:熟悉城市規劃編制、規劃技術審查管理、規劃執法和城市規劃相關法律事務處理等工作;土建類、法學類專業。
6.縣水利局副局長職位:有一定水利行業相關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管理能力。
7.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職位:熟悉基層工作,能勝任相關工作;化工與制藥技術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電器工程及電子信息類、法學類等專業。
8.羌圩鄉黨委統戰委員、副鄉長職位: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熟悉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農村工作;中共正式黨員。
9.板升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長職位:有從事武裝工作經歷或從軍經歷,熟悉武裝工作;中共正式黨員。
10.六也鄉黨委組織委員職位: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熱愛農村工作;在市級以上公開刊物上發表過多篇文章;中共正式黨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列為推薦對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提拔任職或試用期未滿一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適宜擔任領導職務的情形。
四、步驟和程序
公推優選工作從2015年10月上旬開始,至2015年11月結束。
(一)宣傳發動
自治縣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縣競選辦”)在市級媒體及大化電視臺、大化微遠、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xdh.gov.cn)等有關媒體發布簡章。
(二)公開推薦
公開推薦采取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和個人自薦三種方式進行,三種推薦方式具有同等推薦效果。
1.組織推薦。各有關單位召開黨委(黨組)會議,集體研究確定推薦人選,并填報《2015年河池市大化瑤族自治縣公推優選科級干部組織推薦表》(可從大化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
2.群眾舉薦。各級干部、社會各界人士均可單獨向組織舉薦優秀干部。群眾舉薦須填報《2015年河池市大化瑤族自治縣公推優選科級干部群眾舉薦表》(可從大化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并署真實姓名。不署真實姓名的為無效舉薦。
3.個人自薦。鼓勵符合條件的個人踴躍自薦。個人自薦須填報《2015年河池市大化瑤族自治縣公推優選科級干部個人自薦表》(可從大化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
群眾舉薦須征得被推薦人同意,群眾舉薦和個人自薦須經推薦對象所在單位同意。組織推薦、群眾舉薦,每個職位只推薦1名人選,同一人選只推薦1個職位;個人自薦,只能自薦1個職位。
(三)資格審查
由縣委組織部(競選辦)對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個人自薦的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資格條件人員名單并公布。經審查合格人選與推薦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達3:1不足5:1的職位,經縣委研究同意,并請示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方可進行推薦。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不開考,已報名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四)差額遴選
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到比例要求的推薦職位進入差額遴選,分適崗比選和面試兩個環節。
1.適崗比選。縣委組織部(競選辦)組織相關人員對資格審查合格人選進行適崗評價。資格審查合格人選達1:5以上的,經適崗評價后,按照選拔職位1∶5的比例,產生進入面試的人選;資格審查合格人選達1:3不足1:5的(經縣委研究同意,并請示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可進行推薦的職位),經適崗評價后,全部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名單由大化縣委組織部(競選辦)在有關媒體公布。
2.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計分。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每個選拔職位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列為考察對象的,面試成績不再作為考察依據)。入圍考察人員名單由縣委組織部(競選辦)在有關媒體公布。
(五)組織考察與決定任用
1.組織考察。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才素質和工作實績,注重干部履職過程分析,深入了解干部在群眾中的口碑。縣委組織部部務會根據考察情況對考察對象進行綜合研究后,按1∶2比例提交縣委常委會差額票決。
2.差額票決。縣委常委會根據考生綜合表現,及人崗相適原則,從每個職位的2名人選中投票表決擬任人選。自治縣常委會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及綜合考察情況討論票決,對確實沒有合適人選的職位,可以空缺。
3.任前公示和辦理任職手續。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沒有發現影響任職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并向社會公布各職位的任用結果。
五、待遇和管理
本次公推優選的領導干部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間履行所擔任職務的職責,享受相應的政治、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任用手續;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
六、其他有關事項
報名(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個人自薦)的起止時間為2015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采用現場報名方式。現場接受報名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不休息),報名地點:大化瑤族自治縣新化東路87號縣委組織部干部股。推薦表格可從指定網站下載或到報名現場領取。
三種報名方式均須提供如下材料:①推薦表;②被推薦人選三年工作表現及主要業績情況;③被推薦人的身份證、編制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相關級別文件、獎勵證書、發表作品及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原件須一并送縣競選辦審核)。以上材料需報送一式三份,并用A4紙雙面打印。《推薦表》、《三年工作表現及主要業績情況》需同時提供電子版材料。
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以及在推薦過程中拉票,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拔資格,已經提拔的責令辭職或者免職、降職。為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公推差選工作全過程在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群眾監督。
未盡事宜可直接向縣競選辦咨詢,本簡章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78-2432277
傳 真:0778-2432200
電子郵箱:gbg5823685@163.com
大化瑤族自治縣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0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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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瑤族自治縣2015年公推優選科級干部個人自薦表.doc》、《大化瑤族自治縣2015年公推優選科級干部群眾舉薦表.doc》、《大化瑤族自治縣2015年公推優選科級干部組織推薦表.doc》來源于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于201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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