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國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況下,政審、體檢及專業校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劃定的錄取分數線,根據所報志愿,按綜合分(計算方法附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情況下,專業成績高者優先;在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下,文化成績排位在前者優先。綜合分計算方法: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高考總分×100×50%+校考專業成績/校考專業總分×100×50%。
★以上專業未開展校考而投放計劃的外省省份,則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關專業統考的專業成績按上述原則錄取。
★山西省考生錄取時在“文化成績達線、校考專業成績合格”生源范圍內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按照在“文化成績達線、山西省相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合格”生源范圍內征集志愿,直至完成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