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冀教學〔2015〕25號)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對2016年普通院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具體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文件精神,以組織參加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為契機,探索多元化選拔方式。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努力提高測評手段。
(三)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在考試內容和評分標準上突出對考生各方面素質的評價,并根據專業特點,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專業潛質的人才。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經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批準,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職(專)院校財經商貿專業大類聯考單招工作由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牽頭并設置考點,聯合相關單招院校組織考試,實施聯考單招(含面試)命題、制卷、組考、試卷評閱、成績登統、成績報送等考務工作,成績供所有聯考單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財經商貿專業大類聯考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由全省相關院校領導組成,負責全面領導、部署和實施財經商貿專業大類聯考單招各項工作。
(二)辦公室及各小組工作職責
財經商貿專業大類聯考單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各項工作的協調、組織和實施。辦公室同時負責本校單考單招的考務組織工作。辦公室下設考務組織實施組、命題閱卷組、數據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和安全保衛組。其中命題閱卷組、紀檢監察組等由聯考院校相關人員或聘請專家(包括行業企業專家)組成。
1.考務組織實施組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本專業大類聯考單招院校、考點及各工作小組,共同組織完成財經商貿大類專業聯考單招工作;負責考場的編排和落實;負責考務用品的準備;負責確定監考人員及監考人員的培訓;負責文化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的安排組織。
2.命題閱卷組
主要職責:負責文化考試試題和職業適應性測試試題的命制;負責制定科學合理的答卷評判標準及評卷。
3.數據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試成績的錄入、統計、核對和報送。
4.紀檢監察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試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定與紀律問題的投訴和舉報,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后勤保障組
主要職責:負責及時匯總考生繳費數據;負責考務工作相關費用的審核、支出;負責考試期間的物資、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6.安全保衛組
主要職責:負責試卷和題庫轉遞、保管安全;負責考試期間考點考場及周邊環境的安全保障;負責校內外車輛調度。
三、招生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參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含對口類考生),考生資格審查由招生院校負責。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四、報考辦法、繳費及準考證的發放
(一)填報志愿時間為:2016年3月10日10:00時至3月14日10:00時(全省統一時間)
(二)報考方式:考生可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hebeea.edu.cn)進行填報。考生應認真閱讀省教育廳、考試院有關單招規定和院校單招簡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和要求填報志愿。
(三)繳費金額:繳費金額150元/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高職單招資格。
(四)繳費方式:
報名成功考生于2016年3月16日10:00時至3月25日10:00時可登陸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網址:http://www.hbvcfl.com.cn/)的網站“2016年單招”專欄進行繳費。
(五)準考證的發放
完成繳費的考生于4月1日—6日可登陸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網址:http://www.hbvcfl.com.cn/)網站“2016年單招”專欄打印準考證。
五、命題、考試與評卷
(一)命題
1.命題組成員:由高中階段教育專家、參加聯考院校專家和行業企業專家組成命題組,采取封閉式命題方式。試卷的印刷、運輸、保密等工作嚴格按照《河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2.命題依據:文化水平考試命題內容主要依據《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大綱》命題。
職業適應性測試命題內容主要依據財經商貿大類專業的培養目標、職業能力、職業素質等要求命題。
(二)考試
1.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 | 科目 | 備注 | |
4月7日 | 9:00-11:30 | 文化水平考試 | |
14:00-18:00 | 職業適應測試 | ||
4月8日 | 8:30-12:00 | 職業適應測試 | 備用 |
14:00-18:00 | 職業適應測試 | 備用 |
2.考試地點
按照便于考試協調指揮和方便考生參加考試原則,文化水平考試與職業適應性測試設置在同一考點。全省擬設置五個考點:
第一考點 面向秦皇島、唐山、廊坊、張家口、承德生源考生,考點設在秦皇島市北戴河區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
乘車路線:秦皇島火車站34路公交車至終點海濱汽車站轉乘22路公交車到外國語學院下車。
北戴河火車站乘22路乘22路公交車到外國語學院下車。
聯系電話:0335-5926130
第二考點面向邢臺、邯鄲生源考生,考點設在邢臺市橋西區邢臺職業技術學院。
乘車路線:邢臺火車站乘4路、19路市內乘10路、12路、25路、26路公交車到軍需學院站下車
聯系電話:0319-2273053、2273675、2271766、2273679
第三考點 面向保定、定州生源考生,考點設在保定市蓮池區河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
乘車路線:保定火車站西廣場乘5路、22路到三醫院站下車東行約700米路北即到;保定東站乘K2路、游1路到河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
聯系電話:0312-5991269
第四考點 面向石家莊、辛集生源考生,考點設在石家莊市裕華區河北化工醫藥職業技術學院;
乘車路線:石家莊火車站33路醫大一院站轉52路河北化工醫藥學院站下車
聯系電話:0311-85110333、85110111、85110222
第五考點 面向滄州、華北油田、衡水生源考生,考點設在滄州市運河區滄州職業技術學院。
乘車路線:滄州火車站、客運東站:乘1路、158路公交車終點站即到;客運西站:乘235、236路到二醫院站轉1路公交車終點站即到。
聯系電話:0317-2050897、2128538、13315707658、13315788039
具體考場見準考證。
3.考試內容
考核內容分文化水平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
(1)文化水平考試
①中職(中專、技校、職教中心)考生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一張卷,每科120分,共計360分。命題內容依據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大綱命題,考試時間150分鐘。
②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其文化水平考試可以免試,成績采用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分別對應的分值。
對應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學考成績等級證書由考生提供,聯考單招辦公室上報省中考中心審核,以省中考中心審定結果為準。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認同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需本人在領取準考證時提出申請,參加文化水平考試,考試成績作為最終成績計入總分。
(2)職業適應性考試
職業適應性考試由該大類專業聯考辦公室聘請有關專家(包括聯考院校、行業企業專家)成立職業適應性測試專家組,對考生職業適應性進行考試,總分390分。對口考生可直接使用對口升學考試的專業成績代替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考生須在填報志愿時選擇“使用對口專業成績”項)。普通高中考生、不使用對口專業成績的中職考生、跨專業類或者無相應對口類專業成績的中職考生,均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
(3)免試入學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術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免予文化水平考試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直接錄取。免試入學考生優先錄取,招生計劃不單列。
免試成績折算辦法:文化考試計36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計390分。
申請免試的考生,只能申請與所獲獎項相同或相近的專業。有免試意向的考生須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請,院校批準后將免試名單在本校網站上公示10個工作日,然后報省教育考試院集中公示,同時將其免試條件轉換成相應分數,錄取備案時報省教育考試院。
(三)評卷
1.評卷組成員:由財經商貿類專業單招聯考辦公室選拔政治可靠、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專家教師組成命題閱卷組,實行責任制,采取封閉式流水評卷方式。
2.評卷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實施全程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成績公布與復核
考生可于4月14日登錄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官方網站(附網址http://www.hbjd.com.cn/zs)查詢考試成績。如考生對成績有異議,請在3日內向財經商貿類專業單招聯考辦公室提出申請。
六、錄取
(一)錄取原則
1.聯考單招錄取規則:聯考單招一志愿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專業大類中選報五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報六個專業,同時投給五所院校,由院校按照招生章程提出擬錄取意向,省考試院依據考生志愿順序確定錄取院校。
2.同分考生處理:考生成績總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職業技能單科成績進行排序分配專業。
3.缺考處理:缺考考生我院默認為自動放棄錄取。
4.二志愿錄取辦法:我院承認其他單招院校的考試成績,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參加征集。
(二)時間安排
4月13日,聯考單招牽頭院校上報考生成績;
4月17日,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按要求通過“高職單招信息管理系統”下載一志愿考生體檢和成績信息;
4月18日至20日,一志愿擬錄取;
4月20日,上傳擬錄取考生名單(包含擬錄院校,但不含專業),調整專業計劃并上傳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擬錄取院校和專業);
4月21日至22日,下載、確認,調整專業計劃并上載確認結果;
4月22日至23日,一志愿網上錄審備案;
4月23日,編制征集計劃;
4月23日至24日,進行二志愿征集;
4月25日至26日,下載二志愿考生體檢和成績信息,進行擬錄取;
4月27日,到省教育考試院進行二志愿錄取備案。領取新生錄取名冊,面報密封后的成績光盤、違規處理情況材料(加蓋本校公章),實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的院校還需攜帶免試錄取庫和錄取名單(加蓋本校公章)。
4月30日,按照河北省考試院打印的錄取名冊,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三)畢業生待遇
1.參加單獨招生考試被錄取的考生享受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統一注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
2.修業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教育部網上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證書”。
(四)已被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
七、新生報到及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對違反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其他工作要求
1.實施高考“陽光工程”。在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中,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中關于“十公開”和“六不準”的規定。
2.命題
參加命題工作的人員不得公開其命題人員或其他命題人員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關命題工作的文件、內容或情況。凡違反者,取消其命題人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評卷
評卷人員不得將答卷、評卷及統分的文件、資料等帶出工作場所,評卷情況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冊,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績。凡違反者,取消其評卷人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紀檢監察
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協調、組織、實施、公示和上報的全過程,監督檢查各項工作,保證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
九、聯系方式
2016年財經商貿大類單招聯考辦公室設在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學院地址:秦皇島市北戴河區戴河大街6號
郵政編碼:066311
聯系電話:0335-5926130
學院招生網址:http://www.hbvcfl.com.cn/
紀檢監督電話:0335-5926359
特別提示:關于財經商貿類專業單招聯考的信息都將通過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請考生關注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河北外國語職業學院)招生網,單招方案及其他信息以官網(http://www.hbvcfl.com.cn/)公布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