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培養辦關于《山東大學研究生漢語教師志愿者學籍管理辦法》修訂意見及休學手續辦理程序
為規范漢語教師志愿者(以下簡稱“志愿者”)休學手續的辦理,最大程度保障志愿者的相關利益,在學校相關制度和政策范圍內,對《山東大學研究生漢語教師志愿者學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并進一步規范志愿者休學手續辦理程序。
一、關于對管理辦法相關內容的修訂意見
修訂管理辦法第五條:研究生志愿者派出時應同時辦理休學手續(漢語國際教育碩士除外),按期結束志愿者任務回國后辦理復學手續。因故延長志愿者任務的研究生需辦理繼續休學手續。
增加管理辦法第六條:漢語國際教育碩士派出一年不需辦理休學手續,按期回國后符合所在學院培養要求和畢業條件可按期申請畢業答辯。因故延長志愿者任務需辦理休學手續。
增加管理辦法第七條:研究生志愿者在校學習時間不得少于兩年。同時休學期限最長可延長到兩學年。
管理辦法原有第六、七、八條更改為第八、九、十條。
二、志愿者休學手續辦理程序
1、志愿者出國前,除辦理出國相關手續外,需到研究生院辦理休學手續后方可出國。
2、志愿者按期結束任務后,辦理復學手續后,可進入正常培養流程。
3、延長任務需在第一次休學截至時間前辦理繼續休學手續,結束任務后辦理復學手續,可進入正常培養流程。
4、漢語國際教育專業研究生,可不辦理休學手續,回國后進入正常培養流程。因故延長任務需辦理休學手續,結束任務歸國后辦理復學手續,進入正常培養流程。
附:山東大學研究生漢語教師志愿者學籍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漢語教師志愿者(以下簡稱“志愿者”)工作,保證志愿者工作健康持續發展和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山東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和學校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國家漢辦/孔子學院總部(以下簡稱國家漢辦)選派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志愿者。
第三條 志愿者申請人員一般應為我校人文社科各專業研究生,具體條件按當年度國家漢辦及海外用人單位有關要求確定。
第四條 志愿者選拔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由研究生個人申請,導師和所在培養單位推薦,孔子學院工作辦公室組織考核,研究生院審批。
第五條 研究生按期結束志愿者任務回國,完成培養計劃和畢業論文,可按期申請畢業答辯。不能按期回國完成培養計劃和畢業論文者,應提前辦理休學或自動延期畢業。
第六條 出國前要辦理相關出國手續。志愿者任期結束后,須在協議規定時間內回國,辦理報到手續。未按期回國者,按曠課處理。
第七條 志愿者在外期間要遵守當地法律,嚴格履行協議,認真工作,對不認真履行協議,出現嚴重工作事故,或違犯當地有關法律法規,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者,學校將參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八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