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崗位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未達1︰3比例的,無錫市衛生計生委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對少數特殊專業或層次要求較高的專業技術崗位,經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在相應網站公布。
2. 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補報其他崗位。補報名時間:2016年3月29日9︰00—15︰00。補報名人員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3月29日9∶00—16∶00。補報名人員繳費確認時間:2016年3月29日9∶00—17∶00。補報名人員資格復核時間:2016年3月30日9∶00—12∶00,地點:無錫市市民中心(新金匱路1號)4號樓43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