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教育局,寧東管委會社會事務局,各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
為著力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立交橋”,建立更加靈活多樣的高等職業教育人才選拔體系,健全與普通高等學校相對分開,符合職業教育特征的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自治區教育廳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