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學校:
根據《紹興市教育局關于“三區”初中畢業生在“三區”非戶籍區報考普通高中的實施辦法》(紹市教普〔2015〕128號)和《關于“三區”初中畢業生非戶籍區報考工作的專題會議紀要》精神,2016年秋季始實施“三區”初中畢業生在“三區”非戶籍區報考普通高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對象
戶籍在“三區”的其中一個區,為方便日常生活和父母監護,需要在非戶籍所在區就讀普通高中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報考基本條件
報考須符合下列其中一個條件:
1.具有在非戶籍區初中階段連續三年完整就讀經歷(正常的因病休學或一個區內的轉學,不影響連續三年完整就讀經歷的認定)。
2.在非戶籍區有家庭成套產權住房,住房產權取得的有效時限為學生參加中考當年的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之前。
3.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中一方在非戶籍區有合法穩定工作連續滿三年,且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連續滿三年。
三、報名申請辦法
符合條件的考生及家長須在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5個工作日內,持《“三區”非本區戶籍考生報考申請表》及相關報考條件資料向區教體局普教科提出書面申請。
1.符合第1個報考條件的材料:“三區非本區戶籍考生報考申請表”、家庭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非戶籍區就讀初中學校出具的“連續三年完整就讀經歷”證明及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2.符合第2個報考條件的材料:“三區非本區戶籍考生報考申請表”、家庭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家庭住房“三證”原件及復印件及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3.符合第3個報考條件的材料:“三區非本區戶籍考生報考申請表”、家庭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中一方的勞動合同(工作證明)原件復印件及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繳納憑據,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三、其他工作
1.“申請表”須事先通過就讀學校的審核。
2.登記結束后的下周一,由區教體局匯總報考名單書面通報考生戶籍所在區教育局。
3.每年全市中考報名工作會議日報市聯審小組審核。審核結果由報考區教體局負責通知到考生及家長。經聯審通過的考生,方可正式參加報考區的統考統招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