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區、初中學校:
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16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實施意見的通知》(溫教基〔2016〕9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要求,規范操作,切實做好2016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時限
(一)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2016年1月底前完成。
(二)學生綜合表現評定:2016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藝術(音樂、美術,下同)、科學實驗操作終結性測評:2016年4月14日。
二、測評組織形式
終結性測評由縣教育局統一命題,統一時間測試。藝術終結性測試時間定在4月14日上午8:00—9:30進行,9:30以后開始實驗操作測試,具體施考工作由學校統一安排。學校要做好考場布置及相關工作人員的安排工作。測試時,各學區要派人員到所轄初中巡查,縣局將組織人員進行抽查。
三、評價結果錄入及上報時間
各校將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于4月22日前錄入“溫州中招管理系統”,同時將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匯總表(見附件4)和綜合素質測評A級人數統計表(見附件5)加蓋公章并由校長簽字后于4月26日前上報學區(直屬學校直接上報教育一科),學區匯總后于4月29日前上報教育一科,聯系電話:660161(教育網)。錄入系統的評定結果務必要與上報的一致,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規范評定工作。各校要嚴格按照縣局制定的表格樣式進行登記,做到一一對應,書寫規范。綜合表現評定結果應統一用中文寫成優良、合格、待合格三個等級,不可把合格寫成及格、優良寫成優秀。嚴格控制評定結果,防止超比例,綜合表現評定“優良”等級應控制在50%以內,綜合素質評價測評等第每項“A”等級人數應控制在55%以內(體育、藝術特色學校的兩類評定可浮動到60%),綜合表現評定“待合格”和綜合素質測評等第每項“E”等級人數應嚴格控制在5%以內,避免超標后返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測評等第評定為“A”和綜合表現評定為“優良”等級的名單要在學生所在班級進行公示,被評定為“E”和“待合格”等級的,學校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學生本人(通知后要有記錄存檔),同時學校還要建立起該學生的評定檔案,應有足夠的理由解釋該學生評定為“E”和“待合格”等級的原因。
(二)永嘉籍在市外就讀,要求回永報考的考生,均需參加綜合素質評價??忌氂?月21日上午8:00向縣實驗中學教務處提供7—9年級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科目學期考核成績、九年級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和自己經歷研究性學習后撰寫的小論文1篇,并于當日上午8:30在縣實驗中學參加本縣統一組織的藝術、科學實驗操作的終結性測試。聯系人:金老師,聯系電話:13738398003。
永嘉籍在市內就讀的考生,在就讀學校報名并參加綜合素質評價,考生綜合評價結果溫州市范圍內通用,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自動反饋結果。
(三)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采用往年成績,由原畢業學校上報。往屆生在縣考試中心報名確認后,于3月11日前到原畢業學校登記,由原畢業學校將往屆生和應屆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一同上報。
(四)各校要高度重視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通過制度創新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應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培訓制度和監控評估制度等,杜絕舞弊現象。學校要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成立由學校領導、教務處、政教處、教師代表組成的綜合素質評定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負責。要開好九年級畢業班學生家長會,積極宣傳有關評定及招生工作政策。
(五)建立學生成長檔案。各校要完整記錄學生在初中階段各方面的成長狀況,特別是涉及到綜合素質評價方面的原始材料要完整保留存檔。
永嘉縣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
附件:
1.2016年永嘉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辦法
2.2016年永嘉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測評等第評定表
3.2016年永嘉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4.2016年永嘉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匯總表
5.2016年永嘉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情況統計表
6.2016年永嘉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