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2016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職招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一、院校層次、性質
學校全稱: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代碼:14331(全國代碼)
學校地址:1.校 本 部:泉州市豐澤區東海濱城嘉祥路801號(郵編362000)
2.永春校區:泉州市永春縣城北環路389號(郵編362600)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二、學校簡介
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經國家教育部備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泉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創辦于1890年。目前,學校占地面積532畝,教職工422人,在校生5306人。學校傳承百年老校“愛國愛校、愛拼敢贏、愛嚴相濟”的精神,遵循“自強、進取、樹己、樹人”的校訓,培育具有百年特質的優良校風、教風和學風,努力培養高素質、反思實踐型的特色人才。學校先后榮獲“全國師范教育系統先進單位”、“全國教育系統‘巾幗建功’先進單位”、“全國‘十一五’教育科研先進集體”、“全國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單位”、“福建省先進基層黨組織” 、“福建省‘三八’紅旗集體”、福建省“文明學校”、“福建省校園安全穩定先進集體”、“ 福建高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示范校”等榮譽稱號。2016年,我校又成功入選“福建省示范性現代職業院校建設工程”培育項目院校。
三、招生計劃
類別 | 代碼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備注 |
面向高中生類 | 1 | 休閑服務與管理 | 40 | |
2 | 小學教育 | 50 | 1.就讀校區:永春校區2.師范類 | |
3 | 英語教育 | 40 | 師范類 | |
4 | 特殊教育 | 40 | 師范類 |
2016年高職招考專業及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2016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招生計劃》為準。
有關注意事項:
1.因身體原因不適合今后從事教師職業要求的考生不宜填報師范類專業。
2.報考我校小學教育專業將在永春校區就讀,報考我校其他專業將在校本部就讀。
四、招生錄取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2016年高職招考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小組和招生監察組。
招生工作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處理招生日常具體工作;招生監察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五、錄取規則
1.錄取工作嚴格執行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2016年高職招考招生錄取工作的文件規定。
2.2016年高職(專科)錄取實行各類別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我校將根據考生志愿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3.第一階段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按照相同錄取規則進行第二階段錄取。
4.錄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5.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
六、收費標準
1.學費:根據閩價〔2000〕費字245號和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收取。
(1)大專(普通專業),6000元/生.學年;
(2)大專(藝術類專業),7200元/生.學年;
2.住宿費:根據泉價〔2016〕3號文件收取,校本部800元/生.學年,永春校區650元/生.學年。
3.代辦費:預收900元,多還少補。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最終以物價、財政部門批準為準,退費辦法按閩價〔2006〕費154號文件執行。
七、學歷文憑和學生待遇
高職招考錄取的學生屬國家計劃內統招生,學生畢業頒發福建省教育廳統一印制、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在學費、學籍管理、學歷文憑、“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以及學校的獎、貸、助學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高招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咨詢、查詢、聯系方式
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可登錄學校網站或來電咨詢我校辦學情況和有關招生資訊。
學 校 網 址:http://www.qzygz.net
招生咨詢電話:0595-22392291、22717930、22371633
電 子 郵 箱:zsb@qzygz.net
招生投訴電話:0595-22387109
九、本章程由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二〇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