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福建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二元制”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的通知》(閩教職成〔2016〕10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公布2017年“二元制”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項目的通知》(閩教職成〔2017〕20號)等文件精神,學院由省教育廳授權,采取“文化綜合知識考試+專業基礎考試與崗位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試辦法,單獨組織考試和錄取,開展專科全日制學歷教育為主的人才培養。為做好2017年“二元制”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單獨招生考試(簡稱“二元制招考”),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院全稱、辦學類型
學校全稱: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633)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 制:三年
學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荊溪關口366號(郵編350101)
第二條 學院概況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具有百年辦學歷史,主要培養護理、藥學、醫學技術、臨床醫學、衛生管理類技術技能型醫藥衛生人才。學院教學、實訓、生活、體育等配套設施齊全。全日制高職在校生近8000人,現有專業20個,覆蓋醫學及醫藥相關專業,形成了醫、藥、護、技、管5個專業群。學院堅持開放辦學,醫藥衛生行業資源豐富,建立173個校外實踐基地,其中附屬醫院6所,教學醫院17所,人才培養質量贏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
第三條 組織機構
成立二元制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的工作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考試辦公室和招生辦公室,分別掛靠教務處和學生工作處。
1. 成立由院長擔任組長,分管院領導為副組長,教務處、學生工作處、紀檢監察室、財務處、護理系和藥學系負責人為成員的二元制招考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二元制招考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計劃,制定實施方案,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2. 成立考試辦公室,由教務處和有關職能部門、有關專家、相關系部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文化綜合知識、專業基礎知識和崗位技能測試的內容及方式、試卷命題、試卷批改,組織考生進行文化綜合知識考試、專業基礎課考試和崗位技能測試。
3.成立招生辦公室,由學生工作處和有關職能部門、相關系部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根據二元制招考實施方案和工作細則開展各項工作,制訂相關制度和工作細則,處理招生各環節的日常工作,研究解決招生過程中的技術性問題。
第四條 招生計劃
序號 | 合作行業(企業) | 專業 | 計劃數 |
1 | 福建省南平市第一醫院 福建省建甌市立醫院 | 護理 | 100 |
2 | 廈門美商醫藥有限公司 | 中藥學 | 100 |
第五條 招生對象
1.《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公布2017年“二元制”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項目的通知》(閩教職成〔2017〕20號)公布的試點高職院校對應合作企業在職員工。
2.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3)須為試點高職院校對應合作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在職員工,且截至2017年5月31日在合作企業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合作企業頂崗實習時間視為工作時間);社保部門出具的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滿6個月(2016年12月-2017年5月)。
3.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2)普通高級中學2017年應屆畢業生;(3)被2017年高職招考錄取的考生;(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已被2017年我省二元制招考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17年普通高招的錄取。
第六條 報考程序
1.資格確認: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企業、學生三方頂崗實習協議),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社保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表
2.考生應于考試前持考生身份證原件到指定考點進行身份確認,領取準考證,熟悉考場。
第七條 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與地點
1.考試時間
時間 | 科目 | |
6月13日 | 9:00-11:30 | 理論(文化綜合+專業基礎) |
14:00-17:00 | 崗位技能考核 |
2.考試地點:中藥學專業:廈門美商 護理專業:南平市第一醫院
3.考生提前半小時入場。
(二)考試辦法
1.采取“文化綜合知識考試+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崗位技能測試考試”相結合的考試辦法,所有科目均由學校自主命題,按規定時間組織考試。
2.考試科目為文化綜合知識(100分),專業基礎知識(200分),崗位技能測試(200分)。考生投檔分為三門考試科目分數相加所得總分。
3.相關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詳見附件。
第八條 錄取辦法
1.根據考生文化綜合知識考試、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和崗位技能測試的分數計算總分。
2.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照考生崗位技能測試、專業基礎知識、文化綜合知識等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4.崗位技能測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經學院二元制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預錄取名單在網上公示。公示三個工作日后,如無異議,將正式錄取名單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備案。上報結果經省考試院審批后,學院按照審批結果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第九條 收費標準
2017年我院收費項目、標準按福建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退費辦法按閩價〔2006〕費154號文件執行。各專業學費均為6600元/學年。學費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第十條 學歷文憑
二元制招考錄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在學費、學籍管理、學歷文憑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高招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待遇。學生畢業頒發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第十一條 監督和保證
1.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教育廳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院招生工作的信譽。
2.學院招生工作在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確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監督舉報電話:0591-22869969(紀檢監察室)。
3.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考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
第十二條 本章程由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學院網址:www.fjwzy.cn
招生咨詢電話:0591-22869955 22869956(兼傳真)
招生辦聯系人:傅老師、董老師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6月8日
附:考試大綱(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