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本科院校對口自主招收全區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職業技能成績互任的說明
各考生:
根據《關于做好2015年本科院校對口自主招收全區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25號)精神,不同試點本科院校招收同一專業應協商建立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互認機制。經研究,二志愿報考我校并通過考試資格審核的考生,我校認可其第一志愿專業的技能考試成績,不用參加我校組織的技能測試。
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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