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掌握基礎醫學、臨床醫學、精神醫學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具備初步的臨床能力和終身學習能力,能夠在醫療衛生單位、醫學科研等領域從事醫療、預防及醫學科研等工作,又在精神障礙防治和精神衛生工作方面擁有特長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培養要求
(一)思想道德與職業素質要求:
1、遵紀守法,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珍視生命,愿為祖國的衛生事業發展和人類身心健康奮斗終身;
2、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能夠建立和諧的醫患關系;
3、實事求是,具有創新和分析、批判精神;
4、依法行醫,懂得用法律保護醫、患合法權益;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強健體魄;具有集體主義精神和團隊合作精神;樹立終身學習觀念,持續自我完善,不斷追求卓越。
(二)知識要求:
1、一定的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知識。
2、較堅實的基礎醫學科學知識,較系統的臨床醫學、精神醫學科學知識。
3、基本的預防醫學和康復醫學知識。
(三)能力要求:
1、掌握運用臨床醫學和精神醫學的知識和方法對常見病、多發病進行診斷、治療的臨床基本技能,并具備對急危重癥的初步處理能力;
2、能從事面向正常人群的精神衛生工作;
3、能從事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工作;
4、具有基本的疾病預防和健康宣傳教育能力;
5、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6、掌握醫學文獻檢索方法,初步具有運用基本的臨床科研方法,正確進行資料收集 與分析的科研工作能力;
7、掌握一門外語,具有基本的計算機應用能力;
8、具有較強的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能力。
三、主干課程
主干課程:思想政治理論課、英語、體育、計算機基礎、數學、物理、化學、人體解剖學、組織學與胚胎學、生物化學、生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病理學、病理生理學、藥理學、診斷學、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神經病學、普通心理學、社會心理學、醫學心理學、精神病學基礎、精神病學、精神藥理學、兒童精神病學、行為醫學、心理治療學、畢業實習等實踐環節。
特色課程:新生課、早期接觸臨床、臨床技能實驗學、OSCE考核等。
四、學制與學位
標準學制:5年
授予學位:醫學學士
五、主干學科
基礎醫學、臨床醫學、精神醫學
六、畢業合格標準
達到學校對畢業生提出的德、智、體、美等方面的要求,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各教學環節的學習,至少規定學分278.5分。
七、成績評定與學位授予
1、成績評定:
(1)注重形成性評價,全面考評學生的知識、技能、行為、態度、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獲取知識能力及人際交流能力等。
(2)終結性評價分考試與考查兩種,凡教學計劃規定開設的各門課程,均須進行考試或考查??荚囌n程成績計算:采取百分制記分;考查按5級分制記分。
2、畢業考試:實習結束后,進行畢業理論綜合考試(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精神病學)、臨床技能考核(床邊考核)、客觀結構化臨床考試(OSCE)、英語考試。畢業應取得學分:必修課:246學分,選修課32.5學分。
3、學位授予:學生完成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修滿278.5學分,準予畢業;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及《長治醫學院各專業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工作細則》者,由學院授予醫學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