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計劃
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為29519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為16450人,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為13069人(分校計劃見附件1、2)。
(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為指令計劃、分配生計劃、特長生計劃、國際班計劃四種形式。
1. 指令計劃
指令計劃是達到相應批次學校指定計劃生名額錄取資格線的計劃形式。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和東風高級中學在各縣(市、鄖陽區)招錄的考生人數比例為指令計劃的25%(詳細計劃見附件3)。
2.分配生計劃
分配生計劃是把部分優質高中一定比例的指令計劃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的計劃形式。
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和東風高級中學在城區的指令計劃中單列55%的指標,參照城區初中學校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的人數,分配到城區各初中學校(分配計劃見附件4)。錄取分數范圍:中考總分在指令計劃生資格線下30分(2015年指定的接收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就讀的初中學校為50分)以內,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取。
各縣一中面向本轄區招收分配生,方案由各縣(市、鄖陽區)教育局制定,并于6月8日前報市招生考試院。
分配生須填寫志愿,錄取時在達到資格線的考生中按第一志愿優先原則錄滿為止,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按照降分幅度錄取后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計劃,在計劃生源范圍內,不分學校,在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錄取,錄滿為止。
由于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級中學以及各縣市一中指令計劃按1:1劃定錄取分數線,為了保證指令計劃足額完成和達到分配生條件的考生能夠順利被錄取,因此指令計劃資格線上的考生只按指令計劃志愿投檔錄取、所報分配生志愿無效。指令計劃資格線上考生因填報志愿不全而落選的不能參加分配生錄取。
3.特長生計劃
特長生計劃是指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部分在體育、音樂、美術有一定特長的考生的計劃形式。招收的特長生必須是經過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測試合格的考生,未經測試合格的考生不得作為特長生錄取。
特長生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十堰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中按不超過學校總計劃1%的比例招收特長生,不單獨編班,學校根據各自需求確定特長生招生項目及人數。招收特長生的原則是文化課成績達到同批次指令計劃分數線的70%,再根據計劃、志愿及合格名單上的各專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另一種是學校從總計劃中安排一定數量招收特長班,如體育、美術、音樂班。招收的這部分學生單獨編班上課。市招生考試院根據特長班招生計劃、專業合格成績和文化成績單獨劃線進行錄取。十堰市二中招收體育競技生,車城高中招收音樂、美術特長生。十堰城區、縣(市、鄖陽區)其它學校不安排此類特長生招生計劃。
4.國際班計劃
國際班計劃是經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具有中外合作辦學資格的高中學校進行招生、中外合作培養的一種計劃形式。報考國際班的考生,必須填報國際班志愿,錄取時按填報志愿、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有國際班計劃的高中學校必須提前公示辦學形式、收費標準,供考生填報志愿參考。
(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形式分三種類型:
1.各中職學校舉辦的技能高考升學教育專業;
2.高職院校與中職學校聯合開展的“3+2”中高職一體化培養專業;
3.各中職學校舉辦中等職業教育就業教育專業。
二、招生范圍
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級中學面向全市招生。
十堰市二中的體育競技生、車城高級中學的藝術特長班可面向全市招生,兩校其它類別計劃均面向十堰城區招生。
柳林中學、十堰市十三中面向十堰城區招生。
丹江口市二中面向丹江口市和武當山特區招生。
各縣(市、鄖陽區)普通高中面向本轄區招生。
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市內外招生。
三、招生批次
(一)普通高中學校分為三個批次:
1.第一批次:十堰市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級中學(含特長生、指令計劃生、分配生和國際班四類招生計劃)。
2.第二批次:丹江口市一中、鄖陽區一中、鄖西一中、房縣一中、竹山一中、竹溪一中、十堰市二中、車城高級中學及柳林中學(含各學校指令計劃生、分配生計劃、車城高級中學特長生計劃、市二中競技生和國際班計劃)。
3.第三批次:十堰市十三中、十堰市龍泉黃岡學校、丹江二中、鄖陽區二中、鄖西三中、房縣二中、房縣三中、竹山二中、竹溪二中(含指令計劃生)。
(二)中等職業學校分為三個批次:
1、第一批次:各中職學校舉辦的技能高考升學教育專業;
2、第二批次:“3+2”中高職一體化培養改革專業;
3、第三批次:各中職學校舉辦中等職業教育就業教育專業。
錄取順序是根據志愿表上從上到下設計的批次、計劃類型順序進行先后錄取。
四、志愿填報
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繼續實行中考前全市統一網上填報志愿。志愿填報分為模擬填報和正式填報兩個時段,填報志愿工作在5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按“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因此第一志愿非常重要。各招生考試機構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志愿填報的政策宣傳和解讀,努力提高上線考生志愿與錄取結果重合率,更好地滿足考生的愿望(填報志愿具體工作方案見十招考【2016】12號文件)。
五、招生錄取
1、2016年十堰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將嚴格按照招生計劃、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考生志愿和分數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按計劃、志愿和1:1投檔比例控制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滿為止,第一志愿線上生源不足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分數線上考生,志愿投檔錄取順序依次類推,錄滿為止。
2、在錄取時如遇考生分數相同情況,則實行以下四優先原則:中考成績總分相同時看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高等級多者優先;中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均相同時,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高者優先;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相同時,加理綜、文綜五科總分高者優先;五科總分相同時,有特長者優先。
3、招生錄取采用集中封閉網上錄取,各高中階段學校只能在相應批次規定錄取時間進入錄取現場。為穩定招生工作秩序,及時公開招生信息,2016年繼續實行“三同時”的錄取工作方式,即在公布考生成績的同時,公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十堰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中的錄取結果,后續再公布其它批次的錄取結果。公布招生信息的途徑是十堰教育信息網和十堰招生考試網。
4、市招生考試院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統一組織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網上錄取,審簽錄取結果、寄發考生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束后,審簽的各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數據將上報省教育廳,作為學籍注冊的依據。中等職業學校招錄新生按網上錄取和學校報名錄取兩種途徑進行,待新生入學后統一辦理注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