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史類:第一批為518分;第二批為460分。
(二)理工類:第一批為519分;第二批為438分。
(三)藝術類:
1、第一批:藝術(文)為337分;藝術(理)為337分。
2、第二批:藝術(文)為299分;藝術(理)為285分。
3、專業成績控制線:省統考美術專業成績最低控制線為200.0分;音樂專業成績最低控制線為68.00分;舞蹈專業成績最低控制線為59.00分;表演專業成績最低控制線為74.00分;書法學專業成績最低控制線為75.00分。省聯考播音與主持專業成績最低控制線為79.00分;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成績最低控制線為306.00分。
(四)體育類:
1、第一批:體育(文)為414分;體育(理)為415分。
2、第二批:體育(文)為368分;體育(理)為350分。
3、體育專業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