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學:
根據漳州市教育局《關于2016年漳州市普通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考試的意見》(漳教中〔2016〕26號)、《關于2016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意見》(漳教中〔2016〕72號),經縣招委會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招生計劃
市教育局下達我縣普高的招生計劃為 2370人,根據我縣相關學校的實際,各校的招生計劃為:
云霄一中:800人,其中:自主招生100人,其他正取生700(統招生350人,定向生350人)。
元光中學:800人(含藝體類特長生50人)。
云霄立人學校:270人(含周恩來班學生數50人,本校直通生50人,體育、藝術特長生50人,外縣籍務工人員子女50人)。
云霄二中:250人。
云霄四中:250人。
常山中學:240人。
合計:2370+240人(云霄縣招生數為2370人,不包含常山中學)。
說明:1.根據教育部規定,從2015年起,省級達標校取消錄取擇校生。
2.為提升我縣高中教育教學質量,經請示市教育局,云霄一中自主招收特長生100人,特長生必須參加中考,招生簡章見附件1。
3.為促進民辦學校發展,同意云霄立人學校招收50名“周恩來班”學生,所招收的學生納入對初中校優秀生上線人數的評比;另為提高我縣藝術體育類高考成績,同意云霄立人學校招收藝體類特長生50人,由學校自主招錄。
二、云霄一中高中正取生(700人)50%的招生指標均衡定向分配初中學校
(一)除已被漳州一中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外,全縣所有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命題的中考,方可參加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二)關于定向生政策:2016年優質高中云霄一中部分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初中學校所招錄的考生,簡稱定向生,屬正取生的一部分,實行定向生政策,目的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2016年云霄一中高中正取生(700人)50%的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到全縣所有的初中學校(各校具體人數見附件二),實行分校、逐校錄取。
正取生700人(其中統招生350人,定向生350人)。
定向生名額分配計算辦法:C=B×A。C為2016屆各校定向生人數(四舍五入),B為各校2016屆在九年級上學期的學籍數,A為定向生招生比例,A=當屆定向生招生數/全縣當屆學籍數。
(三)定向生條件要求
1.具有本縣戶籍且有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2016屆初中畢業學生須在學籍校就讀達兩年以上(含兩年),即在2014年9月30日前轉入現學籍校就讀的學生。
三、志愿填報
今年普高志愿分三批:
第一批為云霄一中正取生(700人)。
第二批為三級達標以上學校錄取。
第三批為一般普通高中校錄取。
說明:
1.填報志愿時間為7月13-15日。第一批錄取時間為7月19-20日,第二批為7月22-23日,第三批錄取時間為7月24-27日。
2.在縣外參加漳州市中考的云霄戶籍考生,如要回本縣參加普高錄取,須持考試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提供的中考成績證明、戶口簿在7月13日至15日回本縣填報志愿。
3.根據《關于2016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意見》(漳教中〔2016〕72號),要參加漳州一中、廈大附中、廈門雙十中學漳州校區實驗班等校自主招生的考生,以中考成績為依據,于7月12日由考生持準考證(或復印件)、照片1張和戶口簿自行前往招生指定地點報名。
4.云霄立人學校招錄的外縣籍務工人員子女50人由學校自主招錄,但必須在市教育局規定的普高最低錄取分數線(520分)以上,并保存務工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以此作為高中建檔的依據。
四、招生錄取的原則、依據及條件
1.原則:錄取高一新生要貫徹以下五個原則,一是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素質評價原則,二是考生自愿原則,三是擇優錄取原則,四是公平、公開、公正原則,五是同分錄取原則。
2.切線依據及條件:2016年云霄縣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只能錄取有填報志愿的學生。錄取條件:綜合素質等級評定、英語口語、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合格以上(含合格)和體育成績達到C級以上(含C級)。
五、招生錄取辦法
(一)云霄一中正取生:
1.云霄一中自主招收特長生(保送生)100人,招收辦法及錄取時間由云霄一中確定,錄取名單報縣教育局備案,作為高中學籍建檔依據。
2.其他正取生錄取時間:7月19-20日,21日下午5:00前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中教科,以此作為高中學籍建檔依據。
3.九科等級成績須達到3A5B1C以上(含3A5B1C)。
4.錄取辦法、順序:根據志愿,先招統招生,后招定向生。
統招生錄取:在達到等級要求基礎上,按照中考投檔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最后一名若出現同分,則一并錄取,超出350人的情況下不影響定向生(350人)分配的名額。
定向生錄取:實行分校、逐校錄取,2016年錄取線控制在統招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下70分,不降低等級要求,根據投檔總分,由高分到低分逐校錄取,若出現同分,則一并錄取。
5.各初中校定向生若降70分后未能完成招生計劃,則剩余名額吊銷,在全縣所有的落選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即進行第二次統招,直至完成招生計劃。
(二)其他普通中學正取生:
1.錄取時間:7月24-27日,即在面向全市招生的市直民辦學校錄取結束后進行。
2.九科成績等級不限。
(三)其他規定及要求:
1.各完中校均按計劃數1:1切線。
2.往屆生(含同等學歷)參加省級達標校普通高中錄取時,從文考九科投檔總分(含照顧分)扣除50分后再切線錄取。
3.未參加過八年級地理、生物兩科考試的考生,允許參加今年八年級考試,也可以提出申請(附件三),以數學和物理成績換算成地理和生物成績,計入總分后參與錄取。
4.對招生計劃完成較差的學校,允許在各校錄取結束后,對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補錄,但均須在市教育局劃定的九科投檔總分最低普高錄取分數線上,即投檔總分成績不低于520分。
六、規范招生行為
1.各初中學校應嚴格審查本校初中畢業生是否具有定向生資格,統一填寫《2016年漳州市優質高中學校定向生資格審核表》(附件四),經班主任、年段長、學籍員和校長簽名后,在校內進行公示,之后上報縣教育局審批,作為中招錄取的重要依據。
2.除云霄一中自主招收的100名特長生外,各普通中學不得提前結束初中課程、影響初中畢業班復習而進入高中課程學習。
3.除云霄一中自主招收的100名特長生外,各普通高中在7月12-30日普高招生錄取期間,不得擅自舉辦夏令營、集中培訓等人為限制考生填報志愿的各種活動。
4.已被市、縣教育局確認正式錄取的,其他學校不得再進行錄取,否則不予以建立高中學籍檔案。
5.有關加分政策嚴格按漳中招[2016]2號文件執行,其加分照顧政策摘錄在附件6。
云霄縣教育局
4.漳州市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地理、生物補考(或免考)申請表;
5.2016年漳州市優質高中學校定向生資格審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