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考試中心(招生辦公室),忻州市教育局,各招生院校:
為做好我省2016年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招生錄取工作,提高人才選拔水平,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錄取組織機構與職責
我省今年對口升學招生錄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組織實施。錄取期間成立錄取領導組,全面負責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決策和部署錄取工作,調控錄取進度,審批院校調整計劃,決定投檔原則,下達投檔指令,處理有關問題。錄取領導組下設錄取工作組和錄取監督組。
(一)錄取工作組下設錄取審核組、系統管理及計劃組、綜合組。
1、錄取審核組負責監督院校完成招生計劃情況,監督檢查和審核各院校是否按我省有關招生錄取的政策、規定進行招生;審核分數線;負責計算機錄取協調工作;協調各院校錄取進度和閱檔、退檔工作;對院校錄取新生名單進行核準備案,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2、系統管理及計劃組負責執行投檔和調整計劃指令,打印新生錄取名單;管理、維護計算機網絡系統,負責網絡安全;復核院校招生計劃和調整計劃,統計院校完成計劃情況。
3、綜合組負責錄取期間的綜合協調、后勤服務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招生政策和錄取相關信息的宣傳工作,接待和處理來信來訪,組織會議、處理文印、加蓋錄取印章;負責收取招生費等事宜。
(二)錄取監督組負責監督檢查招生部門、招生院校的招生政策和紀律執行情況,查處招生中違紀、違規案件。
二、錄取原則和辦法
(一)對口升學錄取嚴格執行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和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
(二)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對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錄取總成績達到院校調檔線的考生,由院校決定是否錄取,并負責對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它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監督檢查招生院校執行我省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的行為。
(三)對口升學本科錄取分兩批進行,各專業類別分別按招生計劃先劃定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線,第一批錄取結束后再劃定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線。本科錄取時,在最低控制線上,根據考生錄取總成績,先投放第一志愿,由院校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第一志愿不達招生計劃數的院校,依次調配第二、三志愿考生,由院校擇優錄取。
專科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實行分段(80分一段)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段段清的投檔辦法。投檔比例為1:1。
考生錄取總成績相同的,專業綜合成績高的優先投檔錄取;外語類錄取總成績相同的,英語成績高的優先投檔錄取;教育類錄取總成績相同的,語文成績高的優先投檔錄取。
美術、音樂、舞蹈、表演類專業,在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上,按考生志愿和專業測試成績分段(5分一段)從高到低投檔。
酒店管理、外語類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和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投檔。
對個別公開征報志愿后仍完不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可適當降分,再征報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可調整招生計劃。
退役士兵參加對口升學的錄取,計劃單列,單獨劃線,根據考生所報志愿和成績單獨錄取。
(四)高等院校招生時要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不能拒錄達到錄取最低控制線,雖肢體殘疾但生活能夠自理,不影響其所報專業學習的考生。
三、錄取程序
(一)7月5日開始本科第一批錄取,招生院校下載新生錄取信息并進行錄取審核。錄取時,招生院校必須嚴格按有關政策和規定認真閱檔,并在規定時間內結清檔案。第二批本科院校和專科院校錄取時間另行通知。
對口升學本科不另行組織補錄。在錄取過程中,由于考生填報志愿不平衡,以及個別考生放棄錄取機會產生的缺額,將及時在“山西招生考試網”上公開征報志愿,并按征報志愿、按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錄取。
(二)錄取審核。招生院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核準備案,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打印《錄取新生花名表》,加蓋“山西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對口升學錄取專用章”,形成錄取新生名單(錄審組、綜合組、招生院校各一份),院校根據已核準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單簽發錄取通知書。
(三)考生的檔案均為電子檔案,無紙介質檔案。院校下載考生信息后,自行打印考生報名表(省外院校除外),并加蓋“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對口升學考試電子檔案確認章”(加蓋印章時間另行通知)。
四、獲獎加分
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各比賽項目一、二、三等獎的考生,按相應專業在錄取總成績中分別加80分、60分、40分;獲得山西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各比賽項目一、二、三等獎的考生,按相應專業在錄取總成績中分別加40分、30分、20分。獲多個獎項的,以其中最高一項計算,不作累計加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已在“山西招生考試網”上進行了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照顧加分。
五、注意事項及要求
(一)為了嚴格執行國家相關錄取規定,切實維護招生正常秩序,招生部門按考生志愿投檔后,考生不得申請退檔,不得轉錄到其它院校,若退檔后即視為考生放棄被錄取資格。
(二)專科院校退檔。各專科院校須于8月15日前向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報送分專業缺額計劃,并按規定格式和要求,將退檔名單發送到sxzbdkks@126.com。
(三)補報專科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根據公布的專科院校缺額情況,于8月下旬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補報專科志愿。補錄原則和辦法同前。
(四)對口升學招生院校不到現場錄取。6月30日前,對口升學招生院校將錄取聯系人、聯系電話及專用電子郵箱地址發送到sxzbdkks@126.com。
(五)對口升學招生費執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晉價行字〔2004〕162號)文件規定,各招生院校于9月5日前按規定將招生費直接匯至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開 戶 行:太原市工行大營盤支行
賬 號:0502121809026309973
收款單位: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六、招生紀律
各招生院校要大力實施“陽光工程”,嚴肅招生工作紀律,防范各種違規行為。所有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我省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執行工作制度和辦事程序,嚴格執行教育部“26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切實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對違反招生錄取工作紀律者,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