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付賬款概念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規定預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如預付的材料、商品采購貨款、必須預先發放的在以后收回的農副產品預購定金等。
借方登記企業向供貨商預付的貨款,貸方登記企業收到所購物品應結轉的預付貨款,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向供貨單位預付而尚未發出貨物的預付貨款;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預付的款項;期末如為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補付的款項。
預付賬款屬于要素中的資產,通俗點就是你暫存人家那的錢,如果沒有買人家東西前,這錢還是你的,所以是資產。
2.預付賬款
對購貨企業來說,預付賬款是一項流動資產。企業在預付貨款時,應記入“預付賬款”科目的借方,等到以后收到預購的材料或商品時,貸記該科目。補付的貨款,借記該科目,貸記“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貨款,則貸記該科目。
向對方預付款項時:
借:預付賬款——××公司
貸:銀行存款
收到對方單位供貨時:
借:材料采購/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公司
補付余款時:
借:預付賬款——××公司
貸:銀行存款
【例】某公司預付給供貨方的材料款共計20000元,應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預付賬款20000
貸:銀行存款20000
收到材料和專用發票時,全部貨款為20000元,稅金為3400元,應補付3400元。應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材料采購2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00
貸:預付賬款23400
借:預付賬款3400
貸:銀行存款3400
3.預付賬款業務處理
在預付貨款業務不多的企業,也可以通過“應付賬款”科目核算預付賬款業務。企業在預付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收到采購的商品后再予沖銷。但是,在這種處理方法下,“應付賬款”的某些明細賬戶可能會出現借方余額。在期末,應付賬款明細賬的借方余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列作資產項目,而各明細賬的貸方余額才列為負債。
預付賬款業務較多的企業,需要為每一個客戶設置明細賬,列明預付日期、采購商品的規格及數量、預付金額、到貨日期及注銷日期等。
4.預付賬款壞賬準備
企業的預付賬款不得計提壞賬準備。但是,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表明企業預付賬款的性質已經發生改變,或者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已經無望再收到所購貨物的,應將原計入預付賬款的金額轉入其他應收款,并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
5.預付賬款要注意的問題
(1)防止利用預付賬款作為“中轉站”。
按規定,企業的預付款業務必須以有效合法的供應合同為基礎,而實際工作中有的企業的預付款業務根本無對應的合同,而是利用預付款這一“中轉站”往來搭橋,為他人進行非法結算,將所得回扣或傭金據為已有;或利用該項業務轉移資金,隱匿收入、私設“小金庫”或私分。
如甲企業本與乙企業無任何業務往來,但甲企業的負責人與乙企業的財務主管有親戚關系,于是,甲企業以收取一定“使用費”為條件,在人員的函證中證明該企業收到乙企業的預付款,給審計人員的工作制造了很大的障礙,使甲、乙兩企業的會計核算失去了真實性。
(2)防止利用預付賬款作為“回收站”
在許多企業中,“預付賬款”賬戶就發揮著“回收站”的作用,企業銷售商品,不確認收入,而是暫時存放在“預付賬款”賬戶中,作為預付款,日后,再作相反會計分錄,視同退款。這樣的后果就是企業可以偷逃收入、偷逃稅金、隱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