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金及附加反映企業經營的主要業務應負擔的營業稅、消費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其中營業稅是國家對提供各種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種。營業稅按照營業額或交易金額的大小乘以相應的稅率計算。
(1)消費稅。
消費稅是國家為了調節消費結構,正確引導消費方向,在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消費稅實行價內征收,企業交納的消費稅計入銷售稅金,抵減產品銷售收入。
(2)資源稅。
資源稅是國家對在我國境內開采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種。資源稅按照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和規定的單位稅額計算,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這里的課稅數量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
(3)城市維護建設稅。
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國家開征了城市維護建設稅。
(4)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是國家為了發展我國的教育事業,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質而征收的一項費用。這項費用按照企業交納流轉稅的一定比例計算,并與流轉稅一起交納。
應當注意,上述所稱"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的幾個稅種不包括所得稅和增值稅。"所得稅"將在利潤表的底部出現,而增值稅由于其特殊的核算方法,在企業的利潤表中無法反映出來。再有就是"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僅反映主營業務繳納的稅款,還沒有包括由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等引起的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