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各學校:
根據《濟源市教育局、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關于印發濟源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濟教〔2016〕71號)精神,2016年教師調配主要有個人申請交流和公開競聘交流兩種方式。個人申請交流是指中小學教師自愿由市區學校向農村學校以及由平原學校向山區學校的流動,通過個人申請、單位審核、統籌調配等步驟確定交流教師人選,各單位請于8月5日前將個人申請交流人員花名冊及《申請調配報名表》經校長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報局人事政工科。公開競聘交流是指中小學教師申請由農村學校向市區學校的流動,通過個人申請、學校推薦、資格審查、教育基礎知識測試、選崗聘用等步驟確定交流教師人選,各單位要在教育局下達的競聘交流名額內推薦上報交流人選,并于8月10日前將交流人選花名冊及《申請調配報名表》經校長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報局人事政工科。
特此通知。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