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范圍
1.報考“公務員(含參公)職位”為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工作經歷,并在現工作單位工作滿3年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公人員);
2.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為具有3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并在現工作單位工作滿3年的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類撥款性質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可報考;
3.“面向全市”職位選調范圍指我市除教育、衛計系統工作人員外,其他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可按其身份性質進行報名;“面向部門”職位選調范圍指除教育衛計系統和鄉鎮(街道)外,其他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可按其身份性質進行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