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地點為:龍泉市就業管理服務局三樓(中山路檢察院對面)。
報名時間:8月2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填寫《龍泉市公開選調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初審并簽署同意意見加蓋公章后,持報名表、本人畢業證書、身份證、工作經歷情況證明等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張到報名地點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轉任(調動)資格。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不足選調計劃3倍的,由組織人事部門商選調單位研究決定是否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對取消選調計劃的有關報考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二)領取準考證。經審核符合公開選調對象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16年8月24日下午15:00—18:00到龍泉市就業管理服務局三樓(中山路檢察院對面)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筆試,考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8月27日上午9:00—11:00。
(四)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各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若取得面試資格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參加該職位的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五)體檢和考察。根據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總成績合格分為60分),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在總成績合格人員中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取消選調資格。體檢和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組織實施。
(六)討論決定與公示。選調單位黨委(黨組)根據被選調對象考試和考察等情況,結合職位匹配性,提出擬選調對象名單,并商組織人事部門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在龍泉政府網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調動)的,按管理權限辦理轉任(調動)手續。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階段出現人選空缺的,由選調單位商組織人事部門共同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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