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城區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建立教師補充長效機制,經教體局研究,報請縣政府同意,決定今年暑期面向全縣農村中小學選調部分教師到縣城中小學任教。為做好本次教師選調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選調崗位
面向農村中小學選調30名中學教師、61名小學教師,具體崗位見附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全縣農村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及原城區學校借用教師。
(二)選調教師條件
1、忠誠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遵守職業道德,師德高尚。
2、報考初中教師應具有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選調崗位專業一致,教齡5年以上(即2011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
3、報考小學教師應具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和專科以上學歷,教齡8年以上(即2008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
4、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教師不能報名或選調:
(1)處分期未滿的;
(2)因違規違紀已立案未辦結的;
(3)有其它違規違紀行為的;
(4)近三年沒有擔任教學工作的;
(5)近三年來,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三、選調原則和程序
(一)選調原則
1、堅持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成績、公平競爭、擇優選調的原則。
2、試用期一年,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調動。
(二)選調程序
1、公告:2016年8月16日在局商密網、潢川網等媒體上公告《方案》,報考者自行下載相關附件。
2、報名和資格審查:
①報名由中學、中心校指定專人負責(原城區借用教師在現任教學校報名),對報考對象的資料進行審查,包括: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名匯總表(附件3,紙質版、電子版)、近期半身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張。報考資料每人單獨裝袋,連同單位推薦報告(內容包括:證書證件真實有效、任教情況、年度考核、遵紀守法等選調教師基本條件符合要求、同意報考,校長簽字、單位加章),報名時間:2016年8月20日至22日,各單位務必于8月22日下午 6時前將報名材料報送至縣教體局人事股。教體局不接受任何個人報名。
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教師如有弄虛作假行為或其他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五年內不準參加選調;學校出示虛假推薦報告的,要追究校長責任。
3、領取準考證:8月24日上午各單位具體負責人到教體局領取準考證。
4、考試:
(1)考試內容為教育理論,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規等,滿分100分。
(2)選調崗位學科人數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為1:2,若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核減該崗位選調計劃。
(3)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5、考察:在教體局統一安排下,由招聘單位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進行考察(最后一名若有并列一并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招聘單位考察報告交教體局備案。
6、擬錄: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結果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擬錄,如成績并列者,按以下順序擬錄:(1)教齡長的優先;(2)年齡大的優先;(3)學歷高的優先。
7、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8、辦理聘用手續。
四、選調工作的組織領導
為做好這次考試選調教師工作,決定成立縣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李運寶(縣政府副縣級干部)
副組長:劉 斌(縣政府辦公室紀檢組長)
閔家玉(縣教體局局長)
成 員:楊克華(縣紀委常委)
肖守峰(縣財政局非稅局局長)
徐 純(縣編辦副主任)
段書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張 杰(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北所所長)
吳 斌(縣衛計委副主任)
張國杰(縣教體局副局長)
邢維福(教體局人事股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閔家玉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張國杰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
五、未盡事宜由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潢川縣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8月13日
附件:
3、報名匯總表(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