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審查
報名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和所報崗位專業一致或相近(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與所報崗位專業相符的視為相近專業)。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在報名現場所有證件齊全被審查合格者,交《龍安區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收取筆試考務費。
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不足3:1的崗位,按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崗位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考該崗位的應聘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不愿意改報其他崗位的,退還筆試考務費。
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與招聘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報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