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回應收票據,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2. 因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收到銀行退回的商業承兌匯票、委托收款憑證、未付票款通知書或拒絕付款證明等,按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 到期不能收回的帶息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計提利息,其應計提的利息,在有關備查簿中進行登記,待實際收到時沖減收到當期的財務費用。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