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法干警試點班辦學層次、
學制、專業設置及培養模式(專科)
專科教育
通過注重實戰的政法高等職業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基層法院(定向招錄的“雙語”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機關,培養政治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政法應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專科教育,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專業設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關院校確定。
招錄對象: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2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區的,可放寬至27周歲)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學歷要求: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招錄人數:專科生1868人。考試報名: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由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考試科目: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及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面試體檢:省(區、市)的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組織政法等有關部門進行。
畢業去向: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基層法院(定向招錄的“雙語”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機關,培養政治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政法應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