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試點班辦學層次、學制、專業設置及培養模式(本科)
本科教育
通過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政法機關,培養本科層次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定學業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專業設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關院校確定。
招錄對象: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2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區的,可放寬至27周歲)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學歷要求: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招錄人數:本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1577人。
考試報名: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由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試科目: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及民法學。
面試體檢:省(區、市)的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組織政法等有關部門進行。
畢業去向: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政法機關,培養本科層次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