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條件
(1)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下列人員可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政策:
①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干部”計劃,目前在崗、截止2016年12月31日連續在瀍河回族區農村任職滿3年的報考人員;
②在洛陽市瀍河回族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③參加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在瀍河回族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學生)。
(2)根據洛發〔2016〕12號文件規定:從洛陽市入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優惠政策,服役期間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2分。另加分項目只計一次,不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