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8號)等文件要求,天津財經大學對2017年接收推薦免生的條件及復試辦法規定如下:
一、申請條件
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本校及外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接收專業及名額
(一)接收專業:參見《天津財經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除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需要三年以上工作經驗)不招收推免生外,其余各專業均可招收推免生。
(二)接收名額:各專業接收名額不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的50%(各專業招生計劃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天津財經大學碩士專業招生目錄中查詢)。
三、接收程序
(一)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學生,于9月28日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志愿(我校接收推免生網報時間為9月28日—9月29日,過期不再接收報名)。研究生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復試的推免生發放復試通知。
(二)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學生,按時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10月9日資格審查,10月10日上午筆試,下午面試。復試考核通過,經我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統一公示后,于10月23日前向推免生發放待錄取通知。推免生于10月24日前確認待錄取,否則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審查內容稍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公布)。
(三)正式錄取通知書將于2017年6月由我校寄發給本人。
四、復試內容
考核內容 | 分值 | |
筆試 | 外語能力 | 60分 |
專業筆試 | 90分 | |
綜合面試(含外語會話) | 150分 | |
復試總成績 | 300分 |
注:
1.專業筆試參考內容:
①經濟類專業:《西方經濟學》(微觀+宏觀),高鴻業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②管理類專業:參照GMAT(管理類研究生入學考試)試題。
③其他類專業:參照我校2017年招生簡章復試內容。
2.復試總成績高于180分的考生,我校根據排名擇優錄取。對經復試后未被錄取的考生,應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五、復試規則
(一)資格審查
復試前,對通知復試的推免生的報名信息、身份證、學生證、學籍信息及推免資格進行核對審查,發放“復試通知書”,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推免生,取消其復試資格。
(二)成績計算
復試總成績=外語筆試+專業筆試+綜合面試
六、錄取與公示
(一)以“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按需招生”為原則。根據推免生的志愿,參加相應學科、專業的復試,按復試成績進行排名,依次錄取。
(二)對于報考人數超過招生計劃50%的專業,在征求考生意愿后,進行校內調劑。
(三)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將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舉報,問題經查屬實,將取消錄取資格。
(四)紀檢監督舉報電話:88186072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